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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招聘公告(处级干部)

时间:2015-07-14 12:02来源:未知

北 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以举办全日制高职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着国家重点企业和北京市企业经 营管理人员培训、国际合作办学、留学生教育等任务。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 和《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2015年招聘处级干部工作方案》相关要求,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三名处级干部,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此次招聘处级干部3名,具体为:

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外语系主任1名;

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外语系副主任1名;

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教务处副处长1名。

岗位职责及报名的条件、资格见附件1。

二、招聘基本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的方式,具体环节如下:

1.报名。应聘人员填写《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处级干部报名表》(见附件2),并于8月20日下午4:00之前报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党委组织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电子版发至:zztzb@biem.edu.cn。

2.资格审查。按照岗位基本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3. 面试。根据综合评议,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按照1:5的比例参加面试,重点考察岗位认识、工作思路、业务水平等。面试时间在9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 通知。面试的合格成绩为60分(百分制),面试成绩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应聘人员对面试成绩和名次有异议的,应在公布三天内向学校申请复查。

4.确定考察人选。根据面试情况,按照每个职位1-2人的标准确定考察人选。

5.组织考察。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廉政情况及群众认可度等。

6.体检。应聘人员按照学校规定进行体检。

7.决定任用。根据组织考察情况,确定拟任人选,在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聘任。

8.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自谋职业。

三、纪律要求

1.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文件规定。

2.为保证选聘工作顺利进行,参与应聘人员、各级领导干部和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中纪委、中组部等部门关于干部选用的有关纪律规定。

3.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

联系人:赵林84171012

电子邮箱:zztzb@biem.edu.cn

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党委组织部

相关附件:

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处级干部岗位、职责及报名条件资格

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处级干部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