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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艺术传媒职业学院招聘公告

时间:2015-08-27 20:31来源:未知

一、用人单位信息:

北京艺术传媒职业学院(原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成立于1994年,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学历文凭资格,全国唯一一所艺术与传媒并列命名的综合性艺术传媒类普通高等学校。

学院的校训是:以老庄为友,以孔孟为友,更以智慧为友。

学院的办学理念是“以德治教、育人为本”。学院以培养基础理论扎实,知识面较宽,艺术表演能力强,素质高,具有创新和敬业精神的高等艺术应用型专门人才为根本目标,努力建设成为在北京地区的民办高校中具有“窗口”和示范作用的人民满意的大学。

学院目前有电影学院、舞蹈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书法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数字艺术学院、服装设计学院、传媒学院、空乘管理学院等10个二级学院和2个基础教学部,同时设立国学院、国画研究院、书法研究院等研究机构。

上学年度,在贵校的支持下已有多位同学到我院参加应聘工作,通过面试已有部分同学成为我院正式员工,贵校毕业生的人品及业务能力得到了学院领导的认可。为此,我院仍面向贵校应届毕业生开展招聘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可登陆http://www.bjamu.cn了解北京艺术传媒职业学院(原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

二、招聘信息:

岗位一:专职会计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会计学或财务管理专业。

岗位二:兼职授课教师

1、在校硕士、博士生。

2、能承担其中一门或两门课程:

体育专业;

新闻和会展专业;

影视表演专业:《化妆》;

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照相技术》;

广告设计专业:《户外广告与设计》、《广告法律法规》、《中外设计史概论》。

3、能按时到学院上课,保证课程的质量。

岗位三:专职教师

1、应届硕士、博士学位毕业生。

2、能承担其中一门或两门课程:动漫设计;新闻专业;会展专业;广告设计专业:《户外广告与设计》、《广告法律法规》、《中外设计史概论》。

3、专业能力强,有责任心和团队精神,有相关实践经验者优先。

三、根据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教委的有关文件在学院连续工作两年后,可参加校内中、高级职务评审;按北京市相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待遇从优;可免费提供住房。

四、联系方式:

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发至请注明求职意向。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科技园区聂各庄东路10

邮编:100194

电话:010-587141296240706862406060

E-mail:rensc1994@sina.com

联系人:刘老师、许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