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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院2016年5月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时间:2016-05-27 10:44来源:未知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川人发[2006]34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263号)等文件规定,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核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3名。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网站(www.sctcm.gov.cn)和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网站(www.lzmctcm.com)上公布,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符合《西南医学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2016年5月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见附件)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参加本次直接考核招聘,必须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
(3)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名额为3名。具体岗位见《西南医学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2016年5月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本公告拟挂在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网站(www.sctcm.gov.cn)和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网站(www.lzmctcm.com)上。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本次考核招聘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春晖路182号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人事部。
联系电话:0830-3161859。
联系人:岑润林
报名时间:2016年5月25日至2016年6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完全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持以下材料到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人事部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5张;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二)考核:
1、本次直接考核招聘考试以面试形式进行。对符合 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考察面试人员的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 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等方面。
2、面试时间、地点以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的通知为准。
3、面试注意事项
(1)考生携带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
(2)面试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进入考生候考室,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迟到者视为弃权。
(3)考生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喧哗或随意走动。进入候考室后须关闭通讯工具并交由场内工作人员保管。面试结束后请即离开考区,以免影响其他考生。
4、面试成绩计算及公布
面试满分100分,采用体育积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保留小数后两位)。
考核成绩于面试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网站上公示。
(三)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面试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的考生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3、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负责组织。体检人员名单随面试成绩一并公示,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由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4、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结果有异常的,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或按医师要求增补体检项目。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或增补体检项目的结果为准。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四)考核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按照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 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核和复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某岗位 由此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我院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网站上公示7天。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拟聘人员姓名、性别、考试总成绩、排名,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 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须按要求 提供附件材料,时间另定。
(六)上报审批及聘用:
1、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类别提供以下材料,以供上报审批:
(1)无业的须提供未就业证明和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待业3个月以上的,须提供有效的失业、待业证明或村、社区(街道办事处)或个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待业(无业)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2、审批同意聘用的,由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与聘用人员签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按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管理并享受相应待遇。
四、纪律与监督
各参与部门和工作人员在考核招聘过程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 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 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监督、举报电话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纪委办公室、监察室
电话:0830-3161989
附件: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2016年5月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
2016年5月25日
来源:
http://www.sctcm.gov.cn/article.asp?id=3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