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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2015年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时间:2015-06-11 16:41来源:未知

学校简介:

云南大学始建于1922年,是我国西部边疆最早建立的综合性大学之一。1946年被《不列颠百科全书》列为中国15所世界最有影响大学之一。197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88所重点大学之一,1996年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2001年列入西部大开发重点建设院校,2004年成为教育部和云南省人民政府重点共建高校,2012年成为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和“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工程”实施院校。
为进一步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经学校研究,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真诚欢迎海内外有识之士报名应聘。


一、招聘对象
主要招聘学校重点建设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以及学校新兴学科和急需建设学科的学科带头人和优秀专业人才。具体包括:
1.哲学
2.经济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3.法学(法学、政治学、民族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国际问题研究、边疆问题研究相关专业)
4.文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泰语、缅甸语、越南语)
5.历史学(中国史、世界史)
6.理学(数学、物理学、化学、天文学、统计学、系统科学、大气科学、生物学、生态学、古生物学、地质学、地理学、水科学类)
7.工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软件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建筑学、土木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能源化工类)
8.农学(作物学、园艺学)
9.医学(基础医学、药学)
10.管理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


二、引进待遇
1.符合《云南大学引进人才暂行办法》规定条件的,按照相应层次享受引进待遇;泰语、缅甸语、越南语等学科领域若达不到引进人才条件的,由学校根据拟聘人选情况与其单独协商确定待遇。
2.引进到校工作的人才若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并能胜任相关管理岗位工作的,可由学校视情况按相关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聘任到院级领导岗位。
3.引进待遇

引进
层次
主要招聘对象 购房补贴和安家费 科研经费 年薪及其他待遇
实验类理科、工科 非实验类理科、人文社科
一层次 “特支计划”杰出人才;“两院”院士;哲学社会科学领域资深教授 面议 面议 面议 在职工作期间年薪不少于120万元;配偶符合调动条件的可随调并在校内妥善安排工作,可安排1名子女在校内工作。
二层次 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国家“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项目入选者;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负责人;教育部创新团队负责人;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首席科学家;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领域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带头人;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科学技术特等奖排名前3、一等奖排名第1;云南省科技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者。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 300
万元
1000万元以内 300万元以内 在职工作期间年薪不少于80万元;配偶符合调动条件的可随调并在校内安排工作。
三层次 国 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 人(联合基金重点项目除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择优支持的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教育部国家级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国家科 学技术特等奖排名第4、一等奖排名第2、二等奖排名第1;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排名第1。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120
万元
500万元以内 150万元以内 到校工作四年内,除享受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以及学校各类津贴外,还可享受每年税前不少于30万元特殊津贴;配偶符合调动条件的可随调并在校内安排工作。
四层次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云岭”系列人才入选者;云南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者;云南省“高端科技人才引进计划”入选者;其他省(市)著名人才计划入选者;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排名前2或二等奖排名第1;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排名第1;省级科学技术一等奖排名第1;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排名第1。以上人员一般要求年龄在45周岁以下。 80
万元
200万元以内 60万元以内 到校工作四年内,除享受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以及学校各类津贴外,还可享受每年税前15万元特殊津贴;配偶符合调动条件的可随调并在校内安排工作。
五层次 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海外应聘者应具有助理教授以上职务),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近5年主持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应聘者除外),同时业绩成果符合相应条件(详见《云南大学引进人才暂行办法》)。 40
万元
100万元以内 30万元以内 到校工作四年内,除享受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以及学校各类津贴外,还可享受每年税前8万元特殊津贴;配偶符合调动条件的可随调并在校内安排工作。

三、应聘者请提交详细个人简历及相关成果证明材料。

四、我校常年招聘高层次人才,热忱欢迎有意应聘者随时联系、咨询。

联系电话:+86-871-65033841
联系人:卫老师
传真:+86-871-65036389
电子邮件:perdep@ynu.edu.cn
通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翠湖北路2号云南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65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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