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医学院2019年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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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8月28日  来源:博士研究生招聘网

成都医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公告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成都医学院坐落于来了就不想走的历史文化名城——四川省成都市,是四川省普通高等院校。学校有两个校区,其中天回校区位于成都市金牛区,新都校区位于新都区。交通便利,地铁、公交直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14名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 :http://zp.cmc.edu.cn,报名时间为2020年09月21日9:00至09月24日17∶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

2.本次公招以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结果最终确定考生否符合报考条件。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取消,且责任自负。

3.填报信息。报考者按报名系统中的提示要求进行注册,并如实、准确填写成都医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以下简称“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

4.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

(二)缴费

笔试1科缴费50元,此次笔试共缴费50元。

缴费时间:2020年09月26日00:00至09月29日17:00。

缴费流程:关注“成都医学院计划财务处”微信公众号进行缴费。具体缴费流程详见附件3(《成都医学院其它费用微信公众号缴费流程》)。网上缴费问题详询成都医学院计划财务处,联系电话:028-62739238。

网上缴费不成功者,可前往成都医学院计划财务处现场缴费。现场缴费时间为09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未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缴费或已在现场缴费但未按要求提供缴费凭据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成都医学院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成都医学院09月30日在成都医学院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所缴费用,由报考者于2020年10月12日至16日(8:30至11:30,下午2:30至4:30)前先到我院人事处(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783号成都医学院新都校区办公楼五楼510房间)办理退费的相关手续。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于2020年10月12日至10月17日9︰00前登录公招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结合疫情控制实时变化情况,现将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作如下说明: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场,进行现场体温监测(37.3℃以下),并主动出示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健康码绿码及成都医学院公招考生健康情况登记卡(附件四)进入考场。来自中、高风险区的考生,需凭居住地所在社区出具的14天隔离证明(隔离时间为10月2日-10月16日)、考前五天内的核酸阴性检测结果(10月12日以后)及成都医学院公招考生健康情况登记卡(附件四)进入考场,进出考场及笔试过程请全程佩戴口罩。如不能如实提供上述材料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成都医学院实际,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

专任教师岗位面试成绩=专业试讲成绩×50%+ 专业答辩成绩×50%

实验技术、教辅岗位面试成绩=专业技能答辩成绩×100%

辅导员岗位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100%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 + 面试总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高等教育综合基础知识测试》,共一科。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笔试为《高等教育综合基础知识测试》,参考资料详见附件2。

3.笔试时间及地点。定于2020年10月17日在成都医学院进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报考者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于10月20日10:00前在成都医学院网站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查询。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10月20日16︰00前通过致电(028-62739225)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有变化的查分结果于10月20日17:00前在成都医学院主页公示。

(二)面试

1.面试方式。专任教师岗位采取专业试讲与专业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业试讲、专业答辩各占面试总成绩的50%。实验技术及教辅岗位采取专业技能答辩的方式。辅导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2.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成都医学院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及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成都医学院负责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为2020年10月26日至2020年10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地点为成都医学院新都校区行政楼510办公室,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于10月21日17:30前由成都医学院在成都医学院网站公布。

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有关证件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递补的人员,由成都医学院根据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成都医学院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5.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成都医学院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医学院网站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成都医学院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下同。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成都医学院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三)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成都医学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七、考核

成都医学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确认。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成都医学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成都医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实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聘用,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或被查实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按照参加该岗位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

九、 聘用与报到

经考试、体检、考察并公示合格者,将在成都医学院网站上以公告形式通知聘用及报到时间。拟聘人员接到通知后,携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来成都医学院人事处报道。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以及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按照参加该岗位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

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1、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及疫情发展变化,考试时间等如发生变化,会通过成都医学院网站发布公告,请考生关注疫情变化及成都医学院网站公告。

2、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我院在成都医学院校园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3、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28-62739225(成都医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28-62739071(成都医学院纪检监察处)

附件1《成都医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成都医学院2020年人事代理人员招聘考试参考资料

①《高等教育学》(修订版),教育部人事司组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②《高等教育心理学》(修订版),教育部人事司 组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附件3《成都医学院其它费用微信公众号缴费流程》

附件4《成都医学院公招考生健康情况登记卡》

 

成都医学院
2020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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