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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黑龙江哈尔滨市食品产业研究院招聘公告

时间:2018-04-08来源:中国研究生招聘网

2018年黑龙江哈尔滨市食品产业研究院招聘公告

  哈尔滨市食品产业研究院(简称“食研院”)是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由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与东北农业大学共同建立,同时吸引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一种新型体制架构的食品产业研究机构,食研院采取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作为哈尔滨市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单位,为了更好地推动食品产业及相关领域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哈尔滨市,吸引高层次人才到哈尔滨市就业创业,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由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局组织实施,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此次哈尔滨市食品产业研究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6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哈尔滨市食品产业研究院2018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公告发布网站

  (一)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hrblss.gov.cn

  (二)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局:

  http://www.hrbinfo.gov.cn/

  四、招聘对象

  (一)社会人员;

  (二)高校毕业生(全日制统招硕士及以上);

  (三)经国家教育部门认证,具有相应学历学位的海外留学人员;

  (四)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人员。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年龄要求:35(含)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放宽年龄至40岁。年龄的计算以报名日期为准;

  4.学历要求:本科和硕士两个阶段学历必须都为全日制统招生;

  5.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现役军人。

  六、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

  1.下载并填写报名表

  应聘人员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哈尔滨市食品产业研究院201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将《报名表》填写完整(请务必将自己各项信息填写准确,照片必须为正面免冠彩色电子近期证件照)。

  2.以“附件”形式,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各时期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学信网查询截图(学信网→高等教育→学籍信息截图、学历信息截图)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的扫描件;

  (2)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的扫描件以及能反映本人业绩水平的其他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要求:以上报名材料中的扫描件图片格式为jpg或gif,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500k。

  3.发送电子邮件报名

  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和“附件”通过电子邮件发至报名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岗位代码-岗位名称-专业-本人姓名。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邮箱:spcyyjy@126.com

  咨询电话: 0451-82559901 13796606615

  报名时间:2018年4月1日8:00至2018年4月9日16:00

  4.资格确认时间将在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局网站公布,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

  (二)资格确认

  请按网上通知要求,由本人持报名邮件附件中所提交的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四张2吋正面免冠彩色近期证件照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资格确认通过后,现场发放准考证。招聘岗位与报名合格人数比例不足1:3,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

  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以下情况可以通过,即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审核通过。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方式为面试,由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局组织实施。面试形式为抽题签进行回答,直接考核形式为个人研究水平及能力自述,专家提问。面试成绩一周内在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局网站公布。

  (四)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后,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将进行面试加试。

  七、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

  体检由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局负责组织实施。统一组织面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核

  考核由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局负责组织实施。调档全面审核应聘人员情况。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

  (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由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局提出递补意见,经市人社局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哈尔滨市食品产业研究院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签定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招聘纪律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局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纪检监督电话:82363419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招聘部门的考务安排。对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对其处理。

  十、相关待

  应聘人员试用期满,与食研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聘用岗位享受事业单位工资待遇。

  特别提示: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局及哈尔滨市人社局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局及哈尔滨市人社局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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