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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重大科技任务局招聘公告

时间:2015-09-06 17:22来源:未知

根据工作需要,中国科学院重大科技任务局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应聘人员须有北京市户口,同时还须符合招聘岗位的应聘条件。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岗位聘用工作,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竞争择优、合同管理。 

  二、招聘岗位、职责及条件

  岗位:副研究员岗位(七级)(1人) 

  (一)岗位职责

  重点在材料领域协助重大科技任务局材料能源处领导开展工作,包括组织开展国家战略需求研究,国家重大专项 相关任务的培育、争取与管理,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A类)及创新研究院的策划与管理,战略高技术重大科技任务的战略规划、前瞻部署与组织管理,战略高技术 类重点实验室和平台的建设与管理等,同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岗位条件

  1. 具有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学位; 

  2. 热爱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与人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有较强的进取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 

  3. 有较强组织能力、写作能力、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曾独立撰写、完成过具有一定水平的工作研究报告、总结或工作论文等; 

  4. 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软件; 

  5. 具有科研或管理岗位两年以上任职经历,有中科院系统内工作经历者优先; 

  6. 在专业技术八级岗位工作满2年、近2年年度考核为合格或优秀者; 

  7.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三、招聘办法及要求

  (一)自发布招聘启事起,凡符合竞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人员填写《中国科学院机关岗位竞聘申请表》(见附件),并在申请表最后“应聘申请人签字”处亲笔签字,填写前请仔细阅读填写说明。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10日18时(以收到申请表为准)。 

  (二)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中国科学院机关岗位竞聘申请表》;提供能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相关资料(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证明材料、代表性论文等);对应聘岗位的理解和认识。 

  若未通过初审将不通知参加竞聘,材料恕不退回。 

  (三)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参加岗位竞聘,其中报告20分钟,答辩10分钟。报告内容包括工作经历和业绩、对应聘岗位的理解及工作设想。竞聘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四、聘后管理

  (一)招聘岗位属于事业编制岗位,实行合同管理。实行人事代理制度,人事档案存放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管理。 

  (二)执行中国科学院机关的各项薪酬福利制度。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国科学院重大科技任务局综合处叶海华 

  电话:010-68597216,传真:010-68526693 

  电子信箱:yhh@cashq.ac.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2号,中国科学院重大科技任务局 

  邮编:100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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