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是司法部直属唯一全日制普通高等警察院校,始建于1956年,2002年正式建成以普通本科教育为主的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12年中央编委批复在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加挂国家律师学院牌子。2024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作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最高学府和刑事司法领军院校,被誉为我国“司法警官的摇篮”。2012年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为“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2023年获批全国首批“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
学校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监狱学学院、法学院、矫正教育系、信息管理系、警察管理系、警体教研部(司法警务实战训练中心、军事教研部)、研究生教育部、继续教育学院等9个教学单位,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中心、罪犯危险评估与项目矫正研究中心等18个研究机构,建有现代矫正技术司法部重点实验室,以及戒毒康复实验室、矫正数据分析及网络攻防教学实验室、警务大数据实训室等66个实验室,“监管安全虚拟仿真教学实验室”等4个教育部“高等学校虚拟仿真教学创新实验室项目”。
学校围绕司法行政领域,开设监狱学、侦查学、禁毒学、法学、司法警察学、社区矫正、数据警务技术等16个本科专业及方向,形成了多学科交叉融合的专业体系,其中监狱学、侦查学专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法理学、狱内侦查学为国家级一流课程,罪犯教育学、法理学为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开展2026年度博士研究生岗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6年,博士研究生岗位计划招聘13人,其中专任教师岗位12人、专职编辑岗位1人,一般为专业技术中级岗位。其他要求详见《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26年度博士研究生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简称《岗位信息表1》)。
(一)2026年国内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不含各类定向生、委培生)。
(二)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人员、博士后出站人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两个确立”,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5年4月1日以后出生),引进的重点学科、特色学科带头人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七)具备岗位要求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学历学位、学科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1)。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严重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
7.父母、配偶或者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子女或者兄弟姐妹等直系亲属与外国人结婚的;
8.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存在“三龄两历一身份”篡改造假或者重要材料缺失、严重失实等问题的;
9.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1.报名
报名方式:直接通过电子邮箱向学校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名额有限,招满为止。
报名材料:(1)《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26年度人才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2)高校各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国内学历学位认证在“学信网”查询生成;获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身份证;(4)个人简历;(5)科研成果;(6)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等级证书等证明材料(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的需提供由基层党组织盖章的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报名时应同步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
报名方式:请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应聘岗位所属院(系、部)邮箱并抄送至政治部人事处邮箱rscrczp@cicp.edu.cn,邮件标题和文件名为“××大学××专业博士×××(姓名)应聘××院(系、部)专任教师岗/专职编辑岗+博士研究生招聘网”。
用人部门 | 联系人 | 电子邮箱 | 办公电话 |
监狱学学院 | 许老师 | zjyjyxrczp@cicp.edu.cn | 0312-5910155 |
法学院 | 周老师 | Fxybgs@cicp.edu.cn | 0312-5910584 |
信息管理系 | 杜老师 | xxglx@cicp.edu.cn | 0312-5910140 |
矫正教育系 | 田老师 | jzjyxy@cicp.edu.cn | 0312-5910091 |
警察管理系 | 赵老师 | jc@cicp.edu.cn | 0312-5910105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李老师 | mkszyxy@cicp.edu.cn | 0312-5910408 |
警体教研部 | 徐老师 | jtjyb@cicp.edu.cn | 0312-5910732 |
期刊编辑部 | 章老师 | qkbjb@cicp.edu.cn | 0312-5910081 |
抄送至政治部人事处邮箱rscrczp@cicp.edu.cn | |||
2.资格审查
学校分批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学校以电话方式通知本人参加考试。学校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一个月分批组织一次考试。同一岗位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为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顺延下个月直至达到开考比例。确有特殊需求的,经学校研究,可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确定参加考试人选。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3.考试
(1)考试形式为面试考核。面试考核采取百分制,60分(含)以上为合格。专任教师岗的面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考核和试讲(时间不少于20分钟)两部分,按照4:6比例加权计算成绩;专职编辑岗的面试内容为综合业务能力考核。
(2)心理测试。应聘人员在面试前均需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为参考项,不计入总成绩。
4.体检
同一岗位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和体检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进入下一阶段。
5.考察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考察工作。学校研究确定考察人选,通过谈话了解情况、审核人事档案、外调政审材料等方式,对考察对象在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6.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等情况,学校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司法部官网、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7.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
(一)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和工资福利待遇,授予人民警察警衔并享受警衔津贴。
(二)对引进的重点学科、特色学科带头人及其他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限专任教师岗的博士研究生),学校给予一定数额的安家费和科研启动经费,具体金额面议。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督部门及社会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312-5910317(工作日上午8:00-11:00,下午14:30-16:30)。
七、其他
(一)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有关本次招聘工作的具体问题,欢迎电话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312-5910791(乔老师)、5910145(韩老师)
竭诚欢迎有志之士来我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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