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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师范大学诚聘 “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公告

时间:2013-01-01 09:20来源:未知


一、“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项目简介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强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吸引和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国际影响的学科领军人才,教育部决定从2011年起,实施新的“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是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青年英才开发计划”等共同构成国家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体系。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支持高等学校聘任长江学者讲座教授。

长江学者实行岗位聘任制。高等学校设置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岗位,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经教育部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由高等学校聘任,实行合同管理。

每年聘任特聘教授150名,聘期为5年;讲座教授50名,聘期为3年。

特聘教授由教育部授予“长江学者”称号,在聘期内享受长江学者奖金。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经费由中央财政专项支持。

二、招聘学科

1. 数学力学组:数学、统计
    2. 物理学组:物理学
    3. 化学化工组: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
    4. 资源环境组:地理学、大气科学、海洋科学、地球物理学、地质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
    5. 生命科学组: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
    6. 农林与食品科学组:作物学、园艺学、农业资源利用、植物保护、畜牧学、林学、水产、食品科学与工程、农业工程、林业工程
    7. 信息科学一组: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
    8. 信息科学二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系统科学
    9. 材料科学组:材料科学与工程
    10.工程科学一组:机械工程、光学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
    11. 哲学组: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12. 法学组: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
    13. 经济学组: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14. 管理学组: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
    15.文学与艺术组: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设计学
    16.历史学组:考古学、中国史、世界史、科学技术史
    17.教育学组: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

三、招聘条件

(一)特聘教授(全职)
    1.   截至2013年1月1日,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   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海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或其他相应职位。
    3.   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创新性、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有较强的领导和协调能力,能带领学术团队协同攻关。
    4.   恪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拼搏奉献精神。
    5.   聘期内全职在受聘高校工作。应在签订聘任合同后一年内全职到岗工作。已获国家“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长期、短期项目支持的不在本计划支持之列。
    (二)讲座教授(短期)
    1.   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已取得国际公认的重要学术研究成果,在世界一流大学或科研机构中担任教授或相当职位。
    2.   每年来学校工作2—3个月。

四、提供待遇

(一)特聘教授(全职)
    1.   国家发给每人每年20万元人民币奖金(免税);
    2.   学校发给40万元人民币(税前)年薪;
    3.   免费提供建筑面积不低于180平方米的校内经济适用房一套,全职工作满8年后,房屋产校过户给本人所有;或聘期内提供0.4万元/月人民币住房补贴;
    4 .  科研启动经费实验学科按100万元人民币起提供,非实验学科按50万元人民币起提供;
    5.  提供专门的实验场所或办公场所。
    (二)讲座教授(短期)
    1.   国家发给讲座教授奖金每人每月3万元(免税),按实际工作时间支付;
    2.   学校发给讲座教授每人每月3万元(税前)薪酬,按实际工作时间支付;
    3.实际工作时间内支付0.4万元/月人民币住房补贴
    4.   科研启动经费实验学科提供50万元人民币,非实验学科提供20万元人民币;
    5.  提供专门的实验场所或办公场所。

五、岗位职责

(一)特聘教授
    1.   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指导青年教师和研究生。
    2.   把握本学科的发展方向,提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发展思路,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
    3.   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国际科学与技术前沿,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在本学科领域开展原创性研究和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力争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
    4.   领导本学科方向发展和学术梯队建设,根据学科特点和发展需要,组建并带领学术团队进行教学科研工作。
    (二)讲座教授
    1.   为所在学科的科学研究、学科建设、人才引进和青年教师培养等工作提供咨询或建议;
    2.   承担本科生、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
    3.   选拔有潜力的年轻教师并推荐其进入国外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的高水平教学研究机构深造;
    4.   培养青年人才,创建学术团队;
    5.   与校内教师合作建立研究基地、承担科研任务。
    聘期内实行目标管理,岗位工作具体任务以学校、岗位所在二级单位、应聘者叁方签署合同中的约定为准

六、申请程序

(一)应聘者于2014年6月27日前先提供一份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习和工作经历、主要学术成就、承担科研项目情况、发表文章目录、专利及获奖情况等),发送至dhming520@126.com。
    (二)学校审核通过后,通知应聘者,正式推荐申报时,应聘者按如下要求准备材料:
      申报材料分为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两类。
   书面材料 :
    1.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1份,由申报管理系统生成(带水印)。
    2.每位长江学者候选人推荐表一式3份。推荐表由申报系统自动打印生成(带水印)。
    说明:各单位将候选人电子材料上传至申报管理系统,教育部初审通过后,会生成带水印的正式版本。
    3.候选人附件材料1份,内容包括证明材料和代表作两部分,装订成1册。
第一部分证明材料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
    2)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3)推荐表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原件,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4)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
    5)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6)如申报材料中引用了本领域专家肯定性评价,需附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部分代表作包括:
    1)代表作目录(须标注页码);
    2)5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复印件,以及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4.从外校招聘长江学者候选人的,须报送候选人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推荐函。
    5.材料中如有涉密部分,请注明。
    电子材料:
    电子材料须通过长江学者申报管理系统上传,并刻盘报送,具体包括:
    1.长江学者候选人推荐表电子版(长江学者申报软件生成),文件名为:重庆师范大学特聘(讲座)教授候选人***。
    2.长江学者候选人附件材料电子版(pdf格式),大小不超过15M,文件名分别为:重庆师范大学特聘(讲座)教授候选人***证明材料和重庆师范大学大学特聘(讲座)教授候选人***代表作。
    《实施办法》、申报软件、推荐材料要求等相关材料请通过“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网站(www.changjiang.edu.cn)下载、查询。

七、评审流程

1.   教育部对我校推荐的候选人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候选人进行评审。评审程序为:同行专家通讯评审,同行专家会议评审,公示,评审委员会评审等。
    2.   在公示期间有对候选人提出实名异议的,由我校组织调查并形成意见,教育部进行审核。
    3.   我校与拟聘任人选签订聘任合同,并报教育部备案。
    4.   教育部根据高等学校与受聘者签订合同的情况,公布年度聘任结果、颁发“长江学者”证书。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段慧明  张晓燕
    联系电话:023-65362728
    电子邮箱:dhming520@126.com
    地    址:重庆市大学城重庆师范大学虎溪校区人事处
    邮  编:40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