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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

时间:2015-09-11 11:58来源:未知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直属福建省教育厅,以工科为主、工商结合、以信息技术为特色的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2017年学院将整体搬迁至平潭综合实验区办学。
因学院发展需要,现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 序号第9和第10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1984年9月10日及以后出生);序号第12岗位(团委干事)要求为2013、2014、2015届毕 业生(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届别认定时间以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时间为准);序号1-8、11、13、14岗位年龄要求为:35周岁 及以下(1979年9月10日及以后出生);
4.各项资格证书认定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30日。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30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岗位 专业要求 学历、学位要求 人数 其他条件 备注
1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教师1 结构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市政工程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1 男性  
2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教师2 结构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市政工程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1 女性  
3 电子商务专业教师 管理学、经济学大类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1    
4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实训教师 艺术设计(学)、美术学、室内与家具设计、美术教育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1 持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职业(执业)资格证书或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5 工程造价土建专业实训教师 工程造价、工程管理、土木工程、建筑工程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1 持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职业(执业)资格证书或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6 机械制造专业实训教师 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制造工程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1 持有技师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7 财务处会计审核及记帐员 会计(学)、审计学、审计(实务)、财务管理、会计(财务)电算化、会计电算化、会计与审计、审计实务、电脑与财会、财务会计(教育)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1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8 财务处会计核算员 会计(学)、审计学、审计(实务)、财务管理、会计(财务)电算化、会计电算化、会计与审计、审计实务、电脑与财会、财务会计(教育)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1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9 系统管理及维护员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网络系统安全、信息网络安全、计算机网络、计算机应用与维护、计算机网络工程管理与应用、计算机多媒体、信息安全工程、信息安全与网络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应用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1    
10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员 计算机软件类、软件技术、计算机软件技术、Web应用程序设计、WEB软件技术应用、WEB应用程序设计、WEB应用开发、WEB应用开发技术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1    
11 党政办秘书 中国语言文学类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1 中共党员  
12 团委干事 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1 中共党员  
13 学生思政辅导员1 不限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1 1、男性;
2、中共党员
 
14 学生思政辅导员2 不限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1 1、女性;
2、中共党员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社厅门户网站(www.fjls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
公共网(www.fjbys.gov.cn)、福建省教育厅网站(www.fjedu.gov.cn)、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mitu.cn)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10日——2015年10月7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报送到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汇总表》(见附件)通过电子邮箱发送。报名表及汇总表为必填表格。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复印件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学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复印件。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6)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选,现场确认时,按照闽人发[2007]104号、闽价费〔2007〕196号文件规定,收取考务费80元/人。
五、考试
1、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年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合格线为6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学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请关注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网址:www.mitu.cn首页——人才招聘)。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社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5年。服务期未满5年离职的,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飞路106号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人事处。
邮编:350003
联系人:芦老师、赵老师。联系电话:0591-87866096、87860980
电子邮箱:mitu_rs@163.com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和省教育厅共同组织实施。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及省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1-87853491(福建省教育厅监察室),0591—87881026(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9月10日
 
附件:
附件1:福建信息学院公开招聘汇总表.xls
附件2: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