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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大学(北京)2014年度各类人员招聘公告

时间:2014-02-13 09:53来源:中国教育在线教师招聘

  招聘岗位及专业

  详见《2014年度各类人员招聘信息表》(以下简称《招聘信息表》,附件1)。

  招聘条件

  (一)综合素质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热爱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具有较为扎实的基础理论功底和系统的专业技术知识,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较熟练的计算机应用技能,非英语专业毕业生英语水平应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六级(简称CET6)或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英语专业毕业生英语水平应达到专业八级;应聘非教师(含辅导员)岗位人员应参加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并达到规定的合格线。

  3.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二)学历学位

  1.教师岗位拟接收人员原则上为博士毕业生(含2014年出站的博士后、留学归国博士);非教师(含辅导员)岗位,只能接收应届毕业研究生。(具体要求见《招聘信息表》)

  2.拟接收人员的各级学历学位应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或中科院直属院所获得,各级学历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不可或缺;博士研究生在读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年、硕士研究生在读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确保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在2014年7月30日前获得(博士后应确保在2014年7月30日前出站)。

  3.为改善教师队伍学缘结构,拟接收博士研究生的三级学历教育原则上不得在同一培养单位。

  (三)培养方式及生源要求

  1.拟接收人员的各级学历应为全日制计划内统招生,原则上不接收自筹生,专业学位、同等学历学位、定向生、委培生、成教生及专升本毕业生不在接收之列。

  2.按照教育部“北京生源的接收计划不得低于毕业生接收总计划的30%”的要求,我校在考察毕业生时要统筹考虑京内京外两地生源,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北京生源毕业生。生源地指考生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入学前已具有北京市户口的毕业生属于“北京生源”,否则均属“外地生源”。

  (四)年龄要求

  为优化我校师资队伍和管理队伍的年龄结构,拟接收硕士研究生的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博士研究生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博士后原则上不超过38周岁。

  招聘程序及时间

  (一)教师岗位

  1.应聘人员请登陆http://ejob.eol.cn/index.php?/company/recruit/index?get&id=285,注册后录入个人简历,并选择应聘岗位,并于2013年12月5日前将本人签名的《教师岗位申请表》纸质版送(寄)交校人事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丁11号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人事处1号办公楼102室,电话:62339138、62339215)

  2.人事处按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提交纸质版《教师岗位申请表》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报名情况按一定比例将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教师岗位申请表》递交相关学院。

  3.学院根据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教师岗位申请表》按3:1的比例确定初选人,并通知初选人提交以下应聘材料: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生证、已获各级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各种奖励证书等,提前攻博人员应提供“提前攻博证明”,有海外经历的人员可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学院对各种应聘材料认真核对后将原件退还本人。

  4.学院通过面试、笔试、试讲等方式对初选人员进行考评、提出拟录用人选,并于2013年12月30日前(第一批)或2014年3月30日前(第二批)将拟录用人选相关应聘材料报学校审定。

  5.学院电话通知拟录用人员体检、签定就业协议等相关事宜。

  (二)非教师岗位

  1.应聘人员请登陆http://ejob.eol.cn/index.php?/company/recruit/index?get&id=285 ,注册后录入个人简历,并选择应聘岗位,并于2014年3月10日将本人签名的《非教师岗位申请表》纸质版送(寄)交校人事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丁11号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人事处1号办公楼102室,电话:62339138、62339215)

  2.人事处按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提交纸质版《非教师岗位申请表》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报名情况按一定比例确定初选人后,通知初选人提交以下应聘材料:《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国家公务员考试成绩单、身份证、学生证、已获各级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各种奖励证书及主要业绩证明材料等,提前攻博人员应提供“提前攻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人事处对各种应聘材料核对后将原件退还本人。

  3.人事处会同用人单位对初选人员进行复审、确定面试人名单后,于2014年3月中旬通知面试人员及面试相关事宜。

  4.学校非教师岗位招聘考核工作小组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对有特殊要求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还需参加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的相关专业技能的考试或实习),并将面试结果报学校审定。

  5.学校根据面试人员综合素质确定拟录用人选。

  6.人事处电话通知拟录用人员体检、签定就业协议等相关事宜。

  其他说明

  (一)应聘教师岗位人员于2013年12月6日至2014年3月1日期间仍可提交教师岗位申请表,各学院将根据第一批录用情况决定是否安排第二批考核工作。

  (二)为方便下一学年度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拟来校应届高校毕业生、出站博士后、留学归国人员,应在2014年7月30日之前来校报到。

  (三)人事处联系电话:62339138、62339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