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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人指路”的师生缘

时间:2020-05-13来源:中国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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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华
 
3月12日清晨,在天津工业大学任教的师弟付大学教授给我打来电话,说刘文华老师走了!泪水顿时模糊了我的双眼。那一刻,和刘老师的人生初见如梦再现。
 
初见不相识
 
1981年9月,时年17岁的我怀着一个热血青年对真理的执着,进入河北大学哲学系攻读马克思主义哲学。经过四年苦读,我被分配到河北地质学院教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工作一段时间后,为拓展研究领域,我在认真考虑之后做出了抉择:开辟新专业,以经济法为首选。
 
1995年深秋,我一路打听着来到中国人民大学人文楼5楼法学院办公室,从一位年长的老师处购买了内部资料——近三年的考研真题。后来才知道他是办公室主任曹重三,民国时期朝阳大学的毕业生。我想既然来了,一定要拜访经济法教材的主编刘文华教授,便向曹老师打听刘老师的电话。虽百般乞求,但曹老师却恪守原则不肯告知。后来,他看我态度诚恳、求学心切,便对我说:“小伙子,刚才在我对面看信的那个胖老头,你认识吗?”我说:“不认识!”曹老师说:“他就是你要找的刘老师!”
 
听完曹老师的话后,我赶紧夺门而出,追上了刚要下楼的刘老师。没有想到,刘老师态度非常和蔼。他耐心地解答了让我困惑的人大学派经济法理论问题,并鼓励哲学出身的我报考人大法学院,然后递给我一张名片,上面既有通信地址也有家庭电话。我心里充满感激。
 
“不唯外,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
 
从此,我满怀信心追随刘老师研读经济法,经常讨教读书中遇到的问题。我的人生轨迹由此改变。
 
常言道:“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行万里路不如阅人无数,阅人无数不如仙人指路。”我虽未读万卷书,也没有行万里路,但在我人生的节点却有刘老师的“仙人指路”。
 
经过两年的努力,我在1997年考入人大法学院,在刘老师的门下读研。刘老师和弟子们一起吃饭时,多次谈到初创中国经济法的艰辛与困难。
 
中国经济法从上世纪70年代末改革开放之初诞生以来,就命运多舛:与民法学界和行政法学界调整对象的论争,商法独立对经济法的挑战,各级法院经济审判庭的取消与大民事审判格局对经济法生存空间的压缩,经济法纲要、宏观调控法的立法艰难,从计划经济到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再到市场经济的社会变革带来的冲击……每到理论穷尽时,刘老师总是在马克思主义原理指导下,系统地创新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法理论。此外,他还在北京市法学会的支持下,组建了我国第一个地方学术研究团体——北京市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
 
在我研究生临近毕业时,他问我是否想读博,对未来的人生规划如何。我当时不是不想考博士,而是报考的人太多,有时报考刘老师的博士考生多达六十多人。我告诉他,如果我能在他门下读博,我将终生从事教学研究工作,虽不能发展其理论,但能尽力传播其思想。
 
2001年9月,经过三年的努力,我如愿以偿又回到熟悉的校园,继续师从刘文华攻读经济法理论。他认为,中国经济法理论应当立足于中国改革开放的实践,既不能抄袭西方发达国家经济法理论,也要防止计划经济思想的干扰,特别是要注重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的保护。
 
他多次在不同场合强调:“不唯外,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应当成为中国经济法理论研究的指南。读博期间,他多次鼓励我把自己研究经济法理论的心得写成论文发表,不要顾忌学术权威的影响,要勇于学术争鸣和创新。
 
“只有创新才能进步”
 
博士毕业后,我又回到大学讲坛。尽管后来兼攻环境法,但我一直沿用刘老师主编的教材给本科生和研究生授课。2012年,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了我和我的弟子李帅博士撰写的30余万字的《经济法总论》,并作为刘老师80诞辰的献礼,他亲自作序并建议作为经济法专业研究生的必读书。
 
2020年元旦前,我带2019级新入学的博士生和硕士生到人大看望刘老师。他在病床上给我和我的弟子讲了一个多小时的研究心得,对经济法理论研究的未来表示出深深的忧虑,并说他当年怕影响学界的和谐关系没有发表批判性论著,以至于现在经济法理论研究偏离了我国实际。“对此,我是有责任的。”他谆谆教导我和我的弟子,要敢于质疑权威(包括他的学术观点),只有创新才能进步。
 
1月15日,我和北京市法学会同仁一起拜会刘老师,提前送去了新春的祝福。他对我正在撰写的《经济法基本原则研究》一书(打算作为刘老师90华诞的献礼)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在分别之际,他还从病床上坐起来和我们一起合影,对自己成为“90后”充满信心。
 
没有想到的是,书还未出,恩师仙逝,这给我留下了深深的遗憾。我会完成刘老师审阅的写作计划,在6月前出版此书,作为对他培养之恩的永久纪念。
 
(作者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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