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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6-13来源:东华大学

各学院(部、中心)及相关教师:

根据《“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教人〔201110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以及教育部人事司《关于做好2016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6230号),现就我校组织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特聘教授项目

1)、特聘教授人选应具备《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附件1)。此次特聘教授人选年龄要求为:截至201611日,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人选不超过45周岁(19701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不超过55周岁(196011日后出生)。

2)、国防科技组人选应长期从事国防科学技术研究,承担国防重大科研项目,取得重大成果,做出重大贡献。

3)、高校现职校领导和聘期内的青年学者项目入选者不得推荐;国家“千人计划”(“青年千人计划”除外)入选者不在支持之列。

2.青年学者项目

1)、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771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不超过45周岁(197011日后出生)。

2)、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国内应聘者一般应担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高校现职校领导不得推荐;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不在支持之列。

 

二、岗位设置

各学院单位应合理设置岗位,统筹协调做好候选人的推荐工作。每个二级学科(见附件2)只能设置1个岗位,同一岗位、同一项目只能推荐1名人选,直接从海外引进的人选不在限制之列。

  

三、推荐材料

推荐材料分为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书面材料详细内容要求见附件3电子材料请登陆长江学者申报管理系统填写(www.shenbao2016.changjiang.edu.cn)(开放时间另行通知),内容应与书面材料一致。国防科技组人选的推荐材料需进行脱密处理,不得上传附件材料。推荐学科分组见附件4

  

四、推荐程序

1.请各学院(部、中心)于2016617日(周五)前将候选人简要情况表(附件5)和总支出具的对所推荐候选人政治表现、师德学风等情况的书面意见,一式一份报人才办,电子版发至rcb@dhu.edu.cn

2.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遴选,择优推荐。入选推荐材料在校内公示。

3.入选推荐人在78日(周五)之前,完成网上电子材料填写,715日(周五)前将所有书面材料报至人才办。

  

  

联系人:陆未谷

邮 箱:rcb@dhu.edu.cn

电 话:6779204318017905829

地 点:松江校区行政楼329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6528

  

附件1、特聘教授人选的基本条件.docx

附件2、长江学者可设岗学科目录.xlsx

附件3、2016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书面申报材料要求.pdf

附件4、2016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学科分组.pdf

附件5、长江学者推荐人选简要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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