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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出台政策吸引跨国公司地区总部 外籍中高管可办人才“绿卡”

时间:2017-12-01来源:北京日报

11月18日,天津市商务委会同发改委等12部门联合发布《天津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及总部型机构的若干规定》,天津是继上海、北京、广东江苏等省市之后又一个出台地区总部鼓励政策的城市。新规涉及一系列对跨国公司总部驻津的鼓励措施,希望加快跨国公司在津设立总部的步伐,从而进一步促进天津利用外资工作转型升级和持续发展。

记者注意到,在已出台鼓励政策的省市中,大多将“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的定义扩展为“总部型机构”,即那些虽未达到跨国公司总部标准,但实际履行跨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跨省市区域内的管理决策、资金管理、采购、销售、物流、结算、研发、培训等多项职能的长驻型外商独资企业。

天津市规定,总部型机构只要满足“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美元、母公司在中国境内投资企业不少于2家”等条件,即可向商务主管部门申请认定。

此项新规旨在吸引更多跨国公司总部入驻天津。规定中罗列了一系列服务,主要表现在对人才提供的各项便利,包括对地区总部和总部型机构外籍员工的出入境、中高级管理和技术人员的长期居留,以及家属的居留许可等方面。中高级管理和技术人员可办理有效期2-5年的工作和居留许可,并办理天津市人才“绿卡”,甚至可优先推荐申请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企业引进的职工及其家属可依据相关政策在津落户;外籍人员办理来华工作许可时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或工作经历等限制。

专家解读

京津发展总部经济应结合各自城市定位

吸引和培育跨国公司总部,发展总部经济,是实现京津冀协调发展、建设以首都为核心的世界级城市的重要内容,因而,也是京津冀地区主要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取向。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副校长杨开忠表示,北京已经成为世界500强企业总部最为集中的大都市,是京津冀总部经济的核心所在。未来北京总部经济的优化提升,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围绕着政治、文化、国际交往和科技创新中心的定位,不断打造世界高端企业总部聚集之都。相对来讲,在京津冀主要城市中,北京总部功能最具高端性、综合性和全球性。

杨开忠指出,天津作为发展中的国际城市,是京津冀总部经济的次核心,要谱写好总部经济的京津双城记,则应围绕全国先进制造业研发中心、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和改革开放先行示范区的定位,相对集中地吸引和培育制造业、航运贸易、金融市场跨国企业总部。(记者 吴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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