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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在研项目中期检查会召开通知

时间:2016-10-09来源:  教育部

关于召开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在研项目中期检查会的通知

教技司[2016]362号

各有关高校:

根据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管理的有关规定,受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委托,根据《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开展2016年度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在研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外函〔2016〕88号)要求,我司拟召开“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在研项目中期检查会”,对教育部组织推荐的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在研项目(见附件)进行中期检查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与地点

(一)会议时间:2016年10月21日下午,具体分组及时间安排见附件。

(二)会议地点: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国际会议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毗邻中国地质大学北门,电话010-82323888)

二、具体安排

中期检查拟采用集中会议方式,项目组汇报执行情况、专家组评议,程序如下:

1.项目组1-2人作项目陈述,主要介绍项目执行进展情况、国际科技合作成果、经费使用情况、遇到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安排等,陈述时间15分钟;

2.专家组提问、质询,项目组答辩, 专家组交流和评议5分钟。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有关高校按照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管理办法等规定,对照任务书检查项目完成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请项目负责人参会(食宿自理),如有特殊情况,请项目负责人委托项目组主要技术研究人员参会,并于10月17日前将会议回执反馈至cyc@cutech.edu.cn。

(二)请于会前准备如下材料,并于会议现场提交专家组审阅:

1.《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一式五份(含一份原件),电子版在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网(www.istcp.org.cn)“文件下载-中期检查”下载;

2.汇报PPT (PPT用Microsoft Office 2003至2007版本均可);

3.《任务合同书》(复印件4份);

4.第一承担单位提交项目财务明细帐一份(由单位财务出具,盖财务章;仅需财务明细帐,不需要原始凭证);

5.《项目预算书》(复印件1份);

6.中期检查报告、PPT及陈述时严禁涉及非公开信息。

联系人:陆松、李人杰(电话:010-62514691 010-66096358)

附件:1.中期检查项目清单及安排

2.会议回执

教育部科技司

2016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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