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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试点基层医疗机构人才“县管乡用”

时间:2017-08-14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近日,安徽印发《关于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县管乡用”机制的意见(试行)》,启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试点工作,建立乡镇卫生院岗位固定、人员流动、服务持续的“县管乡用”人才管理机制,着力解决基层人才不足和引进困难等问题。

《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县管乡用”的机制,进一步落实医院用人自主权,着力破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人难、留人难问题。打破惯性思维,首次实行编制、岗位“县管乡用”、人员县乡互通,创新了基层人才管理体制机制。注重政策衔接,尊重历史,正视现实,通盘考虑,确保平稳有序可持续,维护社会稳定。

创新编制、岗位管理模式。通过建立编制周转池、集中设立基层岗等创新政策,建立人员“县管乡用”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编制周转池制度。健全岗位统筹管理机制,由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对基层岗位实行集中管理,充分整合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岗位资源,解决编制、岗位“瓶颈”。

创新医务人员招聘方式。改变过去纳入事业单位统一招聘的模式,赋予县域医共体新的定位,发挥医共体牵头单位作用。统一制定招聘计划。在基层岗位总量及结构比例范围内,统一制定招聘方案,由县级卫生计生部门或医共体牵头县级医院组织单独招聘,体现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务实设置招聘条件。招聘岗位一般仅设置专业、学历、年龄等方面基本条件。单独组织公开招聘。县级医院或县级卫生计生部门统一开展招聘,单独组织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打捆组团”参加,对急需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采取校园招聘或直接考核方式招聘,简化招聘程序,优化人才合理配置,体现为用而招,实现人岗相适。合理分配定岗。招聘结果确定后,由县级医院统一分配定岗,根据基层医疗服务需求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地域分布及拟聘人员综合素质等情况,确定分配去向,签订三方聘用合同着力提高招聘工作针对性。

创新基层引才政策措施。对于县级医院具有医药卫生类大专以上学历的在岗不在编人员,可经过考试、考核安排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并纳入编制和岗位管理,确保人才下得去。同时,对服务满5年的乡镇卫生院人员,经考核合格,根据本人意愿,可以回到县级医院工作,保证基层的人员有机会上得来。确保基层医务人员待遇有保障、管理层次高、发展有空间,最终实现县域医共体范围内人员合理流动,盘活现有岗位资源。

坚持试点先行。《意见》选择肥西县等6个综合医改示范县开展试点,待总结试点经验后,逐步推开。(通讯员 庄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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