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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民教司致信内地新疆籍学生

时间:2017-07-10来源:新疆教育厅

为抵御三股势力对学校的渗透破坏,切实提高内地新疆籍学生知法守法的意识,结合当前新疆上下各族干部开展发声亮剑活动的形势,国家教育部民族教育司向内地有关学校印发《致内地新疆籍学生的一封信》,号召全体内地新疆籍学生明辨是非,坚定立场,利用暑期积极参与自治区组织的发声亮剑宣讲活动,争做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促进者、维护者、捍卫者。

信的全文如下:

致内地新疆籍学生的一封信

 

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近一段时间,个别学校发生了新疆籍学生下载、观看和传播暴恐音视频的案件。涉案学生因触犯了国家法律,有的被传唤,有的被刑拘,还有个别学生被判刑。据了解,除了极个别涉案学生是受到“三股势力”的引诱和蛊惑,其他大多数学生是因为好奇才下载观看的,他们并没有意识到这样做是违法的,后果会这么严重。这些孩子由于自己的一时无知,毁掉了大好前程,失去了实现个人价值、感恩父母和报效祖国的机会,令人十分痛心。

同学们,“三股势力”破坏团结、破坏稳定,分裂祖国的野心从未停止过,他们以宗教“圣战”的名义,把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视为粪土,毫不吝惜,用惨绝人寰的手段肆意残害无辜的群众,挖空心思破坏民族团结大好形势和新疆人民的幸福生活。看看水生火热中的叙利亚、阿富汗难民吧,人们流离失所,食不果腹,每天生活得胆战心惊,连基本的生命安全都得不到保障,谈何平安幸福地生活。

同学们,对于暴恐音视频,我们心里必须要有根弦、要坚守住底线,要清楚地知道下载、观看和传播都是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明确规定:“以制作、散发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或者通过讲授、发布信息等方式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明知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而非法持有,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当有人唆使你下载和观看暴恐音视频时,要好好想想自己的未来,想想含辛茹苦的父母,想想关心爱护你的师长,千万不要触碰法律红线,要做到不下载、不观看、不传播,成为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同学们,你们都是新疆各民族学生中的优秀分子。大家远离父母、远离亲人,到内地求学十分不易,这难得的学习机会是党和国家给我们创造的,也是我们勤奋努力争取来的,应该好好珍惜,努力学习,增长才干,将来才好报答父母、建设家乡、报效祖国。当今,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发展成就令世界瞩目,因为祖国的强大,也使得“中国人”这个称呼值得我们更加骄傲和自豪。团结和稳定是国家繁荣强大的基础,各民族学生只有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深刻认清“三股势力”的险恶用心,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的期望,才能共同创造祖国更加美好的明天!

同学们,暑假即将到来,你们很快就要回到家乡与家人、朋友团聚,希望你们充分利用假期返乡的机会,积极参与新疆自治区组织的宣讲活动,主动发声亮剑,大力宣传党的各项惠民政策,以自己的亲身经历介绍新疆籍学生在内地成长成才的感人故事,以及各民族学生交往交流交融的鲜活案例,同时把自己在内地学到的新知识新理念,看到的新气象新变化传播给身边的人,教育和引导自己的亲朋好友及周边各族群众,坚定地做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促进者、维护者、捍卫者。

希望各位同学珍惜韶华,勤学励志,坚定理想,用实际行动来报答父母,报恩老师,报效祖国,用奋斗的青春谱写人生华美篇章!

 

 

                      教育部民教司

                              201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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