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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前应完成存量问题学籍处理 - 福建教育新闻

时间:2017-06-27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日前,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加快办理中小学生学籍业务的通知》,要求各地应于6月30日前完成存量问题学籍处理,并加快处理其他待办业务。

  本轮学籍数据比对认证,我省共提交认证学生数719776人,通过认证的697847人,通过率96.95%,位列全国第三。全省21929人因处于问题学籍状态未通过认证,其中身份证号不存在的4213人,身份证号与姓名不匹配的17676人,身份证号已发生变更的40人。全国学籍系统将每月定期补发正式学籍号和问题学籍数据,直至全部完成。上述因“问题学籍”未通过认证的学生,本次全部下发至相关学校;学籍业务尚未办结且未通过认证的学生,待其业务办理完成后再行下发。学校要抓紧核实处理问题学籍、补齐学生身份证信息。

  为配合做好存量问题学籍处理工作,4月底全国学籍系统进行了功能升级,对问题学籍处理的规则进行调整:一是临时放开对涉及正式学籍号问题学籍处理的限制,涉及正式学籍号的问题学籍各方都可按要求执行相应操作;二是新增问题学籍佐证后发起重新处理的功能,已处理结束的问题学籍若发现佐证有问题(含跨省问题学籍单方处理结束),可使用该功能重新处理;三是新增了“身份证号已发生变更”的问题学籍类型,对于此类问题学籍,学校应通知学生家长到公安机关户籍部门核实后处理。涉及正式学籍号问题学籍处理和问题学籍佐证后发起重新处理的功能将于今年7月1日零时关闭。

  根据要求,各级学籍主管部门要督促学校根据系统首页“待确认无身份证在校学生”提示,核实学生情况,做好相关工作。

  截至2017年4月,我省共提交非小学一年级在校生补建学籍信息22319条,其中通过全国查重的有16316条,未通过的有6003条,通过率仅为73.1%,学籍数据录入准确率仍有待提高。各地应进一步完善小学新生和非小学一年级无籍在校生注册建籍时的数据录入审核机制,严格规范数据的采集、录入和核对流程,设专人核对录入数据,完成录入后可通过打印学籍信息表等方式请家长再次核对,从源头上提高数据质量,减少问题学籍。

  据了解,正式学籍号和临时学籍号都是系统为已建籍学生自动分配的唯一标识码,区别仅在于学生身份信息是否通过与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的比对认证。学生只要不存在问题学籍,无论是哪种号码都可正常办理所有学籍业务,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不得将学生是否具有正式学籍号,作为办理学籍或其他教学业务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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