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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职院 “三项举措”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_陕西教

时间:2017-04-24来源:加入收藏

      按照陕西省委、商洛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7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党委高度重视,周密部署,采取三项举措,确保该院2017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高质量开展。

      一是高度重视,及时部署。2017年3月31日市委组织部召开全市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安排部署暨专题培训会后,院党委随即召开中心组会议,专题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等,安排部署学院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报告事项工作,印发了学院党委《关于做好2017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同时于4月6日召开学院副县级以上干部专题培训会,原原本本学习了两项法规,从报告对象、报告事项内容、报告抽查核实要求、核查结果处理等方面,对修订后的两项法规进行了详细解读,就如何规范填报新版《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作了详细讲解。

      二是严格要求,规范填写。一是明确填报范围,学院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包括已经退出现职、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均需填写。二是明确填报要求,因《规定》重新进行修订,2017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按首次填报要求填写,完整填写每一事项信息,报告表均由领导干部本人亲笔填写,填写完毕报院党委书记审签后,报市委组织部。

      三是严肃纪律,确保质量。在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上,要求个人认真对照填报要求,将所填内容与配偶、子女进行认真核实,并签署承诺,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自愿接收组织监督和检查。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漏报或者隐瞒不报的,将根据情节轻重,严格按照两项法规有关规定处理;隐瞒不报情节较重或者经查核发现涉嫌其他违纪问题的,将追究纪律责任,切实维护报告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文图/陈滢圳)

(责任编辑:张亦弛    审核:刁巧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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