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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第22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暨宣传上海新道交条例展示活动

时间:2017-03-28来源:上海教育厅

    327日上午,市教委联合市公安局交警总队等部门在宝山区永清路小学开展“上海市第22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暨宣传上海新道交条例展示活动”。在交通大整治常态化及实施“上海史上最严交通法规”的背景下,本次活动旨在确保广大未成年学生安全、快乐出行。市教委副主任贾炜、市交警总队总队长邢培毅、宝山区副区长陈筱洁出席本次活动。

据了解,为全面深入地推动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切实做好中小学生的安全保护工作,19963月,国家七部委联合发布通知,决定自1996年起,将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定为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上海每年都会在“安全教育日”当天,开展相关安全教育及宣传活动,今年恰逢新修订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325日起正式实施,很多新增内容与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息息相关。

327日上午,在永清路小学教学楼、操场上和校车里,330多名小学生及50余名全市各区学校安全教育负责人参与了活动,“大手教小手,小手牵大手”寓教于乐,受益匪浅。

市教委副主任贾炜在启动仪式上致辞,市交警总队民警讲解了新版《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学生们进行校车系扣安全带及校车逃生演练展示,市、区相关学校安全教育负责人观摩了学校交通安全体验馆。

据悉,这个名为“安全童行”的体验馆是永清路小学实施生命教育的重要场所。体验馆通过生活化的场景布置,创设了丰富多彩的安全游艺活动与新奇有趣的互动体验,让体验者在模拟城市交通的实景中,理解交通安全知识。结合场馆实践项目内容,学校在各个班级推进实施德育校本课程“安全童行”,让每个同学掌握安全出行技能,并培养自己在危险状态下的应急和自我保护能力。

活动中,交警围绕上海开展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工作以及在325日刚刚实施的“新交规”,分“安全骑行”“安全乘车”“安全步行”三大板块向小学生们讲解安全出行。如骑自行车一定要年满12周岁;当骑自行车经过路口时要下车推行;普及“新交规”中的有关规定:乘车无论前排后排一定要系好安全带、四岁以下儿童使用安全座椅、12岁以下不能坐副驾驶座位;告诫学生们走路时浏览电子设备是十分危险的行为,呼吁“安全步行,抬头走”,同时也希望孩子们回去提醒自己的爸爸妈妈走路、开车尽量不要浏览电子设备,在“新交规”中也首次明文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准浏览电子设备。讲座内容深入浅出,学生们反响热烈。

上海一直高度重视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在“安全教育日”的基础上,从2014学年起,市教委明确将每学期开学第一周设立为全市学校“安全教育周”,要求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六个一”安全教育活动。多年来,上海市公共安全教育从完善课程体系、抓实主题教育和充分整合社会资源三个方面,多渠道开展安全教育,内容涵盖交通、气象、消防、海事等各个领域,涉及水上安全、居家安全、饮食安全、交通安全等与学生学习生活密切相关各个主题,不断加强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课程体系建设,推进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体验教室及安全教育基地建设,多措并举,有效提升了广大青少年学生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形成了一大批像永清路小学那样的“安全文明校园”典范。

据统计,近几年上海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中因交道事故的比例逐年下降。市教委表示,文明、安全的良好交通习惯要从孩子抓起,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与宣传工作是上海市安全教育的重要任务之一,关系着和谐的交通秩序与社会环境,需要学校、家长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支持。

327日当天,市教委还与海事部门联合开展水上安全教育。同时全市各学校利用课堂教学、主题班会、体验教室、节庆活动等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溺水、防地震、防暴恐、防欺凌拐骗、防拥挤踩踏、防自然灾害和防网络诈骗等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体验感受,进一步强化师生安全意识,普及安全知识与技能,提高自救自护能力,切实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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