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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师范学院加强规范二级党组织中心组和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

时间:2017-03-23来源: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广大党员和干部职工思想政治素质,推动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全面落实,近日,合肥师范学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二级党组织中心组理论学习和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二级党组织中心组理论学习和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作出了规定。

《通知》指出,要严格落实制度,规范学习安排。在学习时间安排上,二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原则上每月集中学习研讨1次,全年集中学习研讨最低不少于8次。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原则上每月集中学习1次,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集中学习时间应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相对固定,遇特殊情况可临时调整,但必须及时安排补学。遇有重大政策出台或重要情况可随时安排学习,增加集中学习次数。要注重理论学习日常化和集中学习研讨常态化,杜绝连续多月不安排集中学习研讨现象发生。在学习内容安排上,中心组学习和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和主管部门的重要会议与文件精神,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学校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和重大工作部署以及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教育、法律、社会治理等有关方面的新知识等。其中,对 党和国家的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必须及时安排集中学习。

《通知》指出,要加强学习管理,规范学习记录。要规范中心组集中学习会议记录。中心组学习记录必须使用宣传部统一发放的记录簿,专簿专用。每次学习记录须详细记录具体的学习时间、学习地点、参加人员、学习内容、讨论发言、主持人总结等,其中参会人员必须由参加人本人签到。要规范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记录。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原则上要有专门的记录簿,详细记录每次学习的时间、地点、内容等。如无专门记录簿,应在相关记录簿上将每次教职工集中学习情况单独记录。

《通知》指出,要建立通报制度,加强督促考核。要加强督促检查。学院将由宣传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基层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和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和每月通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须每月30日前将本月中心组集中学习和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报送宣传部。要强化考核评议。学院在继续将二级中心组理论学习情况和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情况纳入基层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年度工作考核的同时,进一步将理论学习情况纳入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述职评议内容。

《通知》强调,二级中心组理论学习和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是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和教师师德教育的重要载体,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的重要保证,是二级党组织履行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和政治任务,希望各二级党组织书记切实引起重视,切实抓紧抓实。(特约通讯员:刁文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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