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宿州学院2017年学生社团工作会议于逸夫楼第二会议室召开。团委全体成员、各团总支书记、学生团体联合会主席团、各二级学院学生会主席团以及全院47个学生社团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宿州学院团委书记李高主持。
会上,团委副书记凌峰解读了《宿州学院学生团体管理暂行办法》,重点强调了学生社团成立、活动审批、经费管理、会员权利和义务、学生团体联合会职责等。
李高指出,学院历来重视学生社团的建设与发展,共青团高院社团改革方案对社团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他强调,社团工作要按照规范化、品牌化、专业化的要求,准确把握新形势下的改革发展方向,建设一批“高品质,高标准,高内涵”学生团体。希望各学生社团明确发展方向,坚持错位竞争、差异发展,切实增强社团对学生吸引力和凝聚力;加快推进社团组织体系改革,切实解决内容交叉、活动低水平重复等问题,打造优势社团、特色品牌活动;凝练传承社团文化,积极围绕服务学生、服务学院的主题开展交流和合作。(特约通讯员:张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