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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对城市贫困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时间:2017-03-02来源:新疆教育厅

本报(记者  蒋夫尔)那些羡慕农村孩子享受“两免一补”政策的城市学生家长,如今也能享受到同样的惠民政策。记者日前从新疆教育厅了解到,2017年春季学期起,新疆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这意味着新疆义务教育阶段城市学生与农村学生享受同等政策。

2017年,新疆在继续落实好农村学生“两免一补”和城市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的同时,对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给予生活费补助。向未全面实施免费教科书政策的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吐鲁番市高昌区、昌吉市、库尔勒市、伊宁市、奎屯市、石河子市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并在全区推行和完善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此外,新疆从今年春节开学起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现“两免一补”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随学生流动可携带。

据了解,改革后,新疆将继续加大义务教育投入,优化整合资金,盘活存量,用好增量,重点向农村义务教育倾斜,向南疆四地州倾斜,统筹解决城市义务教育相关问题,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创新管理,推进改革,大力推进教育管理信息化,创新义务教育转移支付与学生流动相适应的管理机制,实现相关教育经费可携带,增强学生就读学校的可选择性。

自治区要求各地结合人口流动的规律、趋势和城市发展规划,及时调整完善教育布局,将民办学校纳入本地教育布局规划,科学合理布局义务教育学校。加快探索建立乡村小学规模学校办学机制和管理办法,建设并办好寄宿制学校,慎重稳妥撤并乡村学校,努力消除城镇学校“大班额”,保障当地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新疆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整合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城市义务教育奖补政策的基础上,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有利于推动自治区统筹教育改革,优化教育布局,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在更高层次上的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提供教育质量,有利于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来源: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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