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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管理学院表彰奖励获得校外荣誉称号的教职工

时间:2017-01-25来源:山东省教育厅

  近日,山东管理学院对2016年度获得校外荣誉称号的教职工进行表彰奖励。

  据悉,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不断进取,开拓创新,多出成绩的校园氛围,推动学校的办学水平和综合实力持续提高,2016年学校印发了教职工获得个人荣誉奖励办法(试行),并于年底全面启动申报工作。

  此次奖励对象为2016年度在校外厅局级以上单位和部门组织的评先评优活动中获得荣誉奖励的教职工。经个人申报、相关部门审核、学校党委研究和公示,学校决定,对获得“齐鲁和谐使者”荣誉称号的韩晶等19名同志进行奖励。

  2016年,学校在党建、教育教学、科研、人才队伍建设、学生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会理论研究及服务与保障工作等各项工作中都有了较大的发展,也涌现出了一批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团结协作、无私奉献、开拓进取的教职工。他们有在社会工作作出突出贡献被省政府授予“齐鲁和谐使者”荣誉称号的韩晶老师,有在安全保卫工作出贡献被济南市公安局授予“个人三等功”的程东杰同志,有发挥专业优秀为职工文化、企业文化创建作出贡献被省总工会授予“齐鲁文化大道”品牌创建工作先进个人的袁锋教授,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被山东省高校工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王洪丽老师,还有在宣传思想、思政教育、工会工作、学生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的教职工。

  学校党委希望受到表彰的教职工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学校改革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希望广大教职工以获得荣誉的教职工为榜样,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凝心聚力、开拓创新,为实现学校“十三五”发展目标努力奋斗,为推动学校科学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据悉,学校除奖励获校外荣誉的教职工以外,还对获得2016年度学科竞赛成果和科研成果的教职工进行了专门奖励。(山东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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