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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顺利完成高安、上高两地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验

时间:2017-01-05来源:江西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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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顺利完成高安、上高两地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验收

更新时间 2017-01-04 16:15:14

  近日,宜春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顺利完成了对高安、上高两地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的验收。省语委办副主任、省教育厅语工处副处长刘江华,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干部、国家级普通话测试员杨溢全程参与验收工作并予以指导。该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袁秋红,市语委办主任、市教育局副调研员卢小军等出席汇报会和反馈会。

  28日上午和29日上午的验收汇报会上,与会人员分别观看了上高县、高安市的语言文字工作专题片,听取了上高县语委主任、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晏慧珍和高安市语委主任、市政府副市长罗功成的语言文字工作汇报。汇报会后,验收团分4个小组,分别对两地学校、国家机关、新闻媒体及公共服务行业4个领域的8个重点单位进行了验收,共查阅档案资料400余卷,召开18次座谈会,对160余人进行了问卷调查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测查。

  28日下午和29日下午,分别召开上高县和高安市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验收反馈会。4个小组分别作小组验收情况反馈,袁秋红代表市验收团作验收总体意见反馈,肯定了上高县和高安市在语言文字工作方面所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整改意见。刘江华对宜春市语言文字工作和宜春市验收团的验收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对宜春市今后语言文字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希望。他再次强调了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验收的目的意义,指出验收之后语言文字工作的方向任务。卢小军转达了市语委副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丁香根对我市今后语言文字工作的要求:要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做好语言文字工作的目标任务,增强依法做好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的法律意识,切实提高语言文字规范化应用水平。上高县晏慧珍和高安市罗功成作表态性发言,表示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使上高县和高安市语言文字工作再上新台阶。

  靖安县和奉新县观摩团分别观摩了两地的验收全过程。 

编辑:卢坤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