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了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表率示范作用, 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该校印发《山东农业大学年度“重大贡献奖”评选办法》,表彰在教育教学、科技创新、人才引进、学科建设和学校其他重要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集体(团队)和个人,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推进学校又好又快发展。
《办法》指出,所称“重大贡献奖”,是指对在年度内为学校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设置的奖项。学校按照贡献大小设一、二、三等奖。“重大贡献奖”评选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分类分级管理的原则。
《办法》指出,“重大贡献奖”的评选条件是:一是集体申报条件:对荣获国家级科技奖励、教学成果奖励的第一完成单位;在权威杂志《自然》(Nature)、《科学》(Science)、《细胞》(Cell)上发表论文的第一完成单位;对引进双聘院士或全职引进第二层次及以上人才的单位;对年度内培养出第二层次及以上人才的单位;对新增一流学科、国家级平台的单位;在专利、品种、产品、技术转让中,一次转让费在;在产学研结合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年度内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中,做出重大成绩,对学校改革发展起到显著推动作用的单位;除上述情况外,经评审专家组认定、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年度内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二是个人申报条件:对荣获省级科技奖励一等奖以上、教学成果奖励一等奖以上的首位人员;在权威杂志《自然》(Nature)、《科学》(Science)、《细胞》(Cell)上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顶级社会科学报刊上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专利、品种、产品、技术转让中,一次转让费在500 万元以上的首位人员;在产学研结合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个人;年度内在引才引智、平台建设、学科建设、项目争取、管理服务等工作中,成绩显著,为学校改革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个人;除上述情况外,经评审专家组认定、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做出重大贡献的个人。
《办法》强调,评选程序:一是启动。学校下发关于评选年度“重大贡献奖”的通知,启动“重大贡献奖”评选工作;二是申报。符合条件的集体(团队)、个人均可自行申报,也可举荐、推荐申报。机关部门单独申报和联合申报不超过 2 项;集体申报和个人申报需填写《山东农业大学年度“重大贡献奖” 申报表》 一式三份并附有关业绩证明材料 (获奖文件、荣誉奖牌、荣誉证书复印件等,其他证明材料);学校“重大贡献奖”每年评选一次;三是评选。召开评审专家组会议,在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基础上,由专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选出获得“重大贡献奖”的集体和个人的初步名单,提交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四是公示。将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结果,在相关新闻媒体和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 3 个工作日;五是表彰奖励。学校对荣获年度“重大贡献奖”一、二、三等奖的集体和个人,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牌、证书,并分别给予相应的奖金奖励。根据学校出台的相关奖励政策,已兑现奖金奖励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奖励。对隐瞒情况、弄虚作假取得“重大贡献奖”表彰的,按规定程序撤销其所获“重大贡献奖”表彰奖励,收回奖牌、证书和奖金,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山东农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