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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教育工委召开省属高校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河北教育要闻-河北

时间:2016-12-20来源:河北省教育厅

   为全面了解省属高校基层党建情况,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根据省委组织部的统一安排和部署,12月16日,省委教育工委召开省属高校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会议针对党建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交流,明确了改进方向和措施,对下一步党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了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省委办公厅巡视员王有河莅临指导,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王利迁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教育厅副巡视员董友主持会议。
  王利迁传达了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主要精神,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的重要讲话、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党的建设,提出了五点要求:
  一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增强做好高校党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各高校要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要深刻认识新时期我国高等教育的历史方位,深刻认识高校党建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格局中的使命担当,增强做好高校党建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做好阶段性总结谋划,以学习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对当前高校党建工作进行系统梳理,总结以往好的经验做法,查找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未来一个时期高校党建工作进行谋划部署,将工作抓深抓实。
  二要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高校党委对本校工作实行全面领导,对本校党的建设全面负责,履行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高校党委书记作为主要负责人,主持党委全面工作,把党委工作负主要责任,履行高校党的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在党委领导下组织实施党委有关决议,行使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的各项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校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任党委副书记。其他党委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结合业务分工抓好党的建设。
  三要进一步加强院(系)党委(党总支)领导班子建设。按照政治强、业务好、在师生中有威望的要求,选配院(系)党委(党总支)书记和院长(系主任)。推进党政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党员院长(系主任)一般应同时任党委(党总支)副书记或委员,党员副院长(系副主任)一般应进入党委(党总支)领导班子。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院(系)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进一步明确党委(党总支)书记、院长(系主任)工作职责,规范完善院(系)党委(党总支)会议,健全院(系)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提升班子整体功能和议事决策水平。
  四要加强高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紧紧围绕激发基层活力这个根本,优化党支部设置,选优配强教师、学生党支部书记,创新机制体制,改进工作方式。要严格“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
  五要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和党员队伍教育管理。从端正师生入党动机入手,做好在高校教师和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确保党员发展质量。重视在高校优秀青年教师、海外留学归国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认真做好在高校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将“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作为重要渠道。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定期开展党员党性分析,使每个师生党员都做到在党爱党、在党言党、在党为党。
  省属公办高校主管副书记、民办高校党委书记共计60余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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