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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政法学院理事会成立

时间:2016-12-20来源:山东省教育厅

  12月16日,山东政法学院理事会成立大会暨理事会一届一次会议在鼎山楼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选举产生山东政法学院第一届理事会理事,表决通过《山东政法学院理事会章程》,选举产生山东政法学院第一届理事会领导机构。

  山东政法学院党委书记李玉福当选理事长;山东政法学院院长吕涛当选常务副理事长;李玉福理事长讲话并为当选理事代表颁发聘书,副理事长、山东省社会科学院张述存院长,副理事长、山东省司法厅政治部李端卫主任,副理事长、山东大学法学院肖金明教授作为理事代表分别发言。

  李玉福在讲话中指出:当前学校正处在深化综合改革,加强内涵建设的关键时期,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加快“全省一流、特色鲜明”的应用型大学建设步伐,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神圣责任与光荣使命。理事会作为学校科学决策、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重要组织形式和制度平台,将遵守《山东政法学院理事会章程》,凝聚各方面智慧和力量,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一是加强理事会自身建设,完善运行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各项议事规则及相关规章制度,充分发挥理事会咨询、指导和评议职能,为学校建设发展提供强大的思想和智力支持。二是发挥好理事会密切社会联系的作用,进一步密切学校与上级主管部门、理事单位及社会各界的互动联系,丰富拓展办学视野、办学理念和办学思路,促进各方的互利共赢、共同发展。三是发挥好理事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丰富社会参与和支持学校办学的方式与途径,凝聚办学资源,增强办学活力与效益,为提升学校办学实力和社会声誉提供条件与支持。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山东政法学院理事会一定会坚实地走好每一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不辜负学校和广大师生的厚望与重托。

  会议由吕涛院长主持,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学校主管部门、共建单位的代表,相关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代表,地方校友会代表和杰出校友,社会知名人士、知名专家,以及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学生会代表参加了会议。(山东政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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