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院实践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有关精神,规范宿州学院实践教学运行与管理,强化实践教学过程监控,提高实践教学质量,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近日,宿州学院在逸夫楼第一会议室召开。各二级学院(部)教学副院长和实验(实训)室主任参加了会议。
会上,教务处副处长方雪梅对宿州学院实践教学中的毕业实习、课程实习、专业见习、实验(实训)教学及实验(实训)室建设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对“宿州学院实践教学检查指标体系”进行逐项解读。
与会人员在充分理解各指标内涵的基础上,针对实践教学的过程材料和归档材料的规范性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并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将修订后的“宿州学院实践教学检查指标体系”作为宿州学院实践教学检查的标准体系。
教务处处长李鸿对本次实践教学研讨与培训会提出具体要求,他指出,实践教学是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的主要途径,也是实现“实基础、强能力、高素质”人才培养目标的关键环节。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抓好传达学习,深化思想认识。各学院(部)和广大教师要牢牢把握实践教学这个关键,充分认识实践教学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实践教学工作抓好、抓实、抓到位,着力突出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双创能力培养。要认真整改,抓好组织实施,强化持续改进。要以问题为导向,以能力培养为主线,以即将到来的审核评估为契机,全方位、立体化的解决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将存档材料做规范,将实践教学落到实处,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要加强指导,抓好统筹结合,推动体系完善。要创新形式和载体,不断完善“三结合三层次”实践教学体系,不断完善实践教学检查指标体系,确保实施到位、落实到位、保障到位,做到统筹兼顾、综合施策,真正把实践教学过程成为不断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的过程,不断开创宿州学院实践教学工作新局面。
此次实践教学研讨与培训会的召开规范了宿州学院实践教学的运行与管理,加强了各院(部)之间相互学习,增进了实验(实训)室主任之间的相互交流,汲取了宝贵的工作经验,促进了实践教学管理质量的不断提升。(特约通讯员:张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