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上午国家督导检查组与省政府进行了意见反馈,认为“山西省33个县均达到了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督导检查组将把此次督导检查结果向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提请最后认定公布。
省政府张复明副省长出席反馈会,并从“分类处置,立行立改,切实解决好所反馈的各类问题;真抓实干,攻坚碰硬,如期完成县域义务均衡评估任务;敢于担当,压实责任,有效履行教育督导三位一体职责”三个方面作了表态讲话。
国家督导检查组全体成员,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11个成员单位负责人,9个市分管市长、教育局长、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负责人,33个县(市、区)分管县(市、区)长、教育局长、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负责人,省教育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共计202人参加了反馈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