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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万科研经费判10年

时间:2014-02-11来源:未知

情节中有这样的信息,这些钱是用其他人身份证冒领,然后自己觉得自己也确实应该获得这样的奖励,就自己做主留下了。真所谓一念之差,铸成大错。68万元说多不多,在北京也就不到20个平方的房子。说少也不少,许多人数年的收入也就这个数。不过10年肯定这个院长不会少于100万的收入。

 

宋茂强简介

19783—19822北京邮电学院计算机与通信专业本科,获工学学士学位。

19823—198411北京邮电学院计算机应用专业硕士研究生,获工学硕士学位。

198710—19899瑞士伯尔尼大学访问学者。

198411月毕业留校任教至今。

1992年开始指导硕士研究生。

19928月被评为北京市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19965月晋升教授职称。

20033月被北京市总工会评为2002年度教育创新标兵。

201429日,因犯贪污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6个月。[1]

先后担任过“程控交换原理”、“程控交换软件设计”、“协议工程与通信软件”等课程的教学工作。在核心刊物上发表文章20余篇。出版教材一本(《通信软件设计基础》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200110,该教材于2005年被评为北京市精品教材。)。拥有发明专利两项(“一种基于异步传输模式的程控数字电话交换机”,专利号:ZL 98 1 03245.1 第三发明人;“公用网络的异步转移模式接入设备”,专利号:ZL 99 1 05503.9 第七发明人)。

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研人参加了10多项项目的研制开发工作。其中,“DS-2000程控数字电话交换机”项目获邮电部科技进步一等奖(集体奖)(1987年)和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集体奖)(1988年);“DS-30中大容量程控数字市内电话交换机”项目获国家七五攻关表彰(1992年);“MT-256数字程控调度总机”获辽宁省科技进步二等奖(列第二位)(1995年);“HAX-SP1数字局用程控交换机”获广东省科技进步三等奖(列第二位)(1997年)。

被学生称为交换机王子。

宋茂强被判刑用审计驱散学术腐败阴云

北京邮电大学软件学院原执行院长宋茂强,利用借用他人身份证、签订虚假劳务合同,冒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研经费68万元,近日,因贪污罪被海淀法院一审判刑10年半。

国家审计导致案发。宋茂强曾是工信部牵头启动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专家之一。材料证实,2012年,国家审计署在例行审计中发现6个可疑存折。审计署领导询问劳务费发放情况时,宋茂强如实汇报了,并在校领导要求下,退还了冒领的钱及利息。当年6月,教育部监察局将线索移送至反贪部门。当年75日晚,宋茂强主动联系学校,并在学校人员陪同下来到反贪人员指定的谈话地点。

自称为奖励老师套钱。宋茂强供述,当时分给其团队的经费包括设备费50万元、150万元劳务费。由于他的团队并没有具体任务,通过正常途径没法花出去这笔钱。于是,他就想借用别人身份证把钱套了出来。据了解,宋茂强与身份证上的人补签了劳务合同,套出了钱。

68万元冒领出来,最初是想完成预算,感觉团队老师很辛苦,想给他们一些奖励。宋茂强称,钱到手后,他觉得曾为该科研项目做了一些工作,这些钱可作为自己贴补,于是将部分款项交给爱人购买理财产品。

法院认为,20109月至20116月,宋茂强伙同他人,以虚列劳务人员名单方式,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中央财政资金人民币68万元据为己有。其在案发前退还了全部赃款,且系主动到案,依法可从轻处罚。但结合其认罪态度,法院在量刑时酌予体现。

最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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