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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三批“百名南粤杰出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的公告

时间:2014-02-11来源:广州日报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粤发〔2008〕15号)和《广东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着力培养一批有实力竞争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的后备人才,根据《广东省百名南粤杰出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今年我省将遴选15名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的优秀人才作为第三批“百名南粤杰出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现就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人必须具有中国国籍,遵纪守法,道德高尚,身体健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在本学科领域有较大影响力;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1958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全职在广东工作4年以上(2009年9月1日以后全职在粤工作),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有效候选人(年龄在58周岁以下,即195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二)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的前三名主要完成人,或获省级科学技术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

  (三)担任国家“863计划”专家组组长或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

  (四)中组部“千人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或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五)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一负责人。

  (六)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或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负责人。

  二、申报材料

  (一)材料内容。

  1.填报《广东省百名南粤杰出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申报书》和《2013年度第三批南粤百杰申报一览表》(从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gdhrss.gov.cn/下载,用电脑打印)。

  2.附件应包括以下材料并按顺序排列: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有关业绩成果(奖项、专利等)或荣誉称号证明的复印件等。

  (二)相关要求。

  1.申报书与附件材料以A4纸规格分开装订,申报书一式18份,附件材料一式2份。

  2.申报表和附件材料均须提供PDF格式文件(不超过1M),申报情况一览表用EXCEL格式。

  3.附件中各类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应有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加盖印章或签字。

  4.申报书、附件材料和汇总后的一览表于2013年10月10日前报评审办公室(设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三、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 系 人:刘德武、王文特

  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3620房

  邮政编码:510045

  联系电话:020-83134848、83134949

  传真电话:020-83307379

  E-mail:nanyuebaijie2@163.com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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