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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博士后落户一次性补助20万元

时间:2013-03-25来源:三秦都市报

三秦都市报讯(记者张维)陕西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等联合印发《陕西省博士后项目和资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博士后人员安家我省,每人一次性补助20万元。

申请安家补助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人为统招统分或已办理辞职手续的在站博士后(在职进站者不能享受)。出站后与在陕企业(含驻陕企业)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工作合同。出站后必须落户陕西并工作一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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