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肥学院更名大学等事项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对拟向教育部申报的合肥学院更名合肥大学、新设安徽公安学院事项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5月5日—5月10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据实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有关书面意见请于5月10日前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扫描件)方式反映。
受理部门:安徽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321号)
邮政编码:230061;电话(传真):0551-62849086;
电子邮箱:wangxin@ahedu.gov.cn
安徽省教育厅
2023年5月5日
拟申报高校设置事项基本情况表
申请建校 名称 |
建校基础 |
申报事项 |
办学地点(法人登记地点) |
全日制 在校生 |
基本办学条件 |
||||
校园面积(亩) |
校舍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
教学仪器设备值 (万元) |
图书 (万册) |
专任教师(人) |
|||||
合肥大学 |
合肥学院 |
更名 |
合肥市经开区锦绣大道99号 |
15512 |
1512.95 |
69.21 |
48536.6 |
245.51 |
1041 |
安徽公安学院 |
安徽省公安教育研究院、安徽省公安厅警察训练总队 |
新设 |
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半岛生态科学城治中路1号 |
0 |
1062 |
15.31 |
5375.32 |
32.6 |
303 |
注:表中数据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