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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广告监管条例走进课堂 让“双创”教育以法为度

时间:2017-03-24来源:北京大学新闻网

为进一步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强化北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过程中的法律教育,2017年3月15日下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广告司广告管理处处长王晓东女士应北大新闻与传播学院陈刚教授邀请,走进北京大学数字营销教学创新课堂,为新闻与传播学院学生详细分析《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帮助同学们在数字营销实战教学中做到以法为度,公平竞争。

“北京大学数字营销教学创新活动”是陈刚教授于2015年起打造的双创实战能力培养平台。当今社会,广告教育需要适应互联网变化以创新发展,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大潮中增加高等教育的技能培训与实际操作的体验,形成新的理念与新的模式。基于这一指导思想,2015年春季学期,陈刚教授探索性地联合数字营销大数据平台和品牌企业,将数字营销实际操作引入北大广告系的课堂教学,通过“实战”让学生体验真实的市场竞争,锻炼专业技能,促进通识教育、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有机融合,切实满足了“双创”教学改革的需要。

本次课程是数字营销教学创新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权威深度地解读互联网广告监管条例,培养学生法律意识,做知法懂法的双创人才。在课堂上,王晓东女士利用条例解读与案例剖析相结合的方式,帮助同学们充分了解互联网时代中广告投放的重要注意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的操作方法与意义,并着重对新媒体广告存在的一些长期争议予以解读,提出广告也要讲导向、讲责任,强调了解法律的必要性与遵纪守法的重要性。

尊重法律、以法为度是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创业热情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关键环节。数字营销实战教学是一次开放的实战演练,面对真实的市场与广告主,如何平衡学生的创造热情与遵纪守法、维持行业秩序成为教学活动中的重要问题。通过此次专业人士的悉心解读,同学们能够在随后的数字营销实践活动过程中做到知法懂法,保证投放内容的合法合规;同时,还可以促使同学们的创意在合法的范围之内得以充分施展,呈现更加优异的实战成果。

明确法律界限和传播底线,在营销实战中更好地提升企业品牌形象,有助于进一步强化校企的协同育人新机制。随着数字营销实战教学创新活动的影响力逐渐扩大,越来越多的大品牌企业与大数据平台积极加入其中。在2017年春季学期的实战教学中,今日头条为同学们提供大数据平台工具和广告资源,优衣库和蒙牛作为广告主提出产品营销需求,同学们将用一个月的时间进行实战营销执行,最后考评不同团队的品牌传播效果和销售转化效果。

课程最后,陈刚教授再次强调学习法律法规在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中的重要作用。《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作为全球首部针对互联网广告的专门立法,一改我国互联网长期存在的“弱监管”状态,不断整体营造一个更加公开透明、竞争有序的商业环境。此次课堂讲授不仅帮助学生融合专业基础与创新能力,丰富法律知识,规范网络行为,同时也促进了学生在创新创业的过程中培养遵守法律的自觉意识,为今后创新创业活动的开展提供了坚实基础。(文/宋子节)

编辑:山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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