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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纪委组织新上岗副处级领导干部任职廉政谈话

时间:2017-03-10来源:中国人民大学新闻网

3月9日下午,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吴付来与21名新上岗副处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集体谈话。中国人民大学纪委副书记兼纪委办公室主任、监察处处长顾涛主持。

吴付来副书记指出,廉政谈话制度是中央纪委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所建立的组织对个人的一种党内沟通制度,目的在于通过有针对性地提出廉洁自律要求,增强新任职领导干部的廉政意识和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廉洁自律是每一个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是防腐拒变的道德防线,也是领导干部的立身之本。副处级领导干部是学校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在纪律操守和廉政建设方面要有更高标准,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不以权势大而破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的要求,将廉洁自律准则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抵制腐败和违规问题。

吴付来副书记对新上岗副处级领导干部提出六点希望。一是要继续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修养。加强学习不仅是提高个人素质的有效途径,也是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的根本措施。二是要增强自律意识,自觉接受监督。要将廉洁自律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在业务工作中严格遵守党纪政纪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主动接受师生员工的监督,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三是要履行“一岗双责”要求,自觉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主动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师生员工的监督。四是要坚持民主集中制,规范使用权力。五是要忠于职守,认真履职尽责。要刻苦钻研业务知识,不断增强工作能力,快速成长为相关领域专家。六是要自觉找准位置,与班子成员团结共事。要真正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合心合力干事业。

顾涛副书记在主持谈话时表示,新上岗副处级领导干部廉政集体谈话的主要目的是强调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规定,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牢记纪在法前、纪比法严,真正将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落实到工作中,进一步促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

接受集体谈话的21名新上岗副处级领导干部现场作出承诺,签署了《中国人民大学领导干部廉政勤政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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