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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河池市2024年赴高校引进49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第一轮)公告

时间:2023-12-29来源:博士研究生招聘网

 
为加快引进、培养和储备一批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根据《河池市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规定(修订)》(河办发〔2019〕17号)和《河池市本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管理暂行办法》(河组通字〔2021〕47号)等文件规定,决定赴高校开展2024年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第一轮)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市直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49人。具体计划详见《河池市2024年赴高校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第一轮)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报名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6日至2006年1月6日期间出生);
7.符合《河池市2024年赴高校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第一轮)岗位计划表》(附件1)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资格条件。属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应于规定时间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体检。综合面谈(面试)、专业能力等情况,按岗位
(四)考察。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人选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根据考生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河池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经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得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的人才,除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外,符合条件的按有关政策享受市本级安家费(住房补贴)、生活补贴等人才待遇。已经享受过河池市本级或各县(区)引进人才待遇的,不再重复享受相关人才待遇。
   2.河池市2024年赴高校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第一轮).doc

   3.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xls

 
中共河池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27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hc.gxrc.com/Article/info/3e484877-ecca-42f8-b254-7bac27fd524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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