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选职位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符合遴选条件的广安市内各县(市、区)、园区及以下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下同)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及市级机关设在广安市内各县(市、区)、园区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也可报考。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县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各类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5.年龄在33周岁以下(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详见职位表)。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在市委编办综合科(广安市广安区公园街1号509室)报名。报名时间为
1.报名登记表1份;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2张;
4.如有获奖情况可提供获奖证明复印件,如有以第一作者身份的署名文章或撰写的领导讲话稿、工作汇报、调研报告等材料可提供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职位调整
(三)笔试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综合能力和心理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面试(含心理测验)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差额考察
考察组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注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等额确定拟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遴选工作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参照新规定执行。
(七)顶岗试用
(八)公示和调动
四、其它事项
(二)本次考试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开展,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调整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等事项的,将另行通知。
监督举报电话:0826-2733150
咨询电话:0826-2363103
中共广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vod.gadj.gov.cn/news/newsNoticeInfo.html?id=
应聘时请将简历抄送一份到:chinayanjiusheng@126.com,邮件标题:应聘单位名称、姓名、学历、专业、博士研究生招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