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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珠光街2019年公开招聘2名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工作人员的公告

时间:2019-08-09来源:研究生招聘网

为进一步加强珠光街综治信访维稳、“综治中心十网格化十信息化”建设,强化基层综治工作队伍建设,根据省、市、区关于综治信访中心规范化建设、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和有关工作部署,珠光街向社会公开招聘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基层工作。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备相关专业知识。
4、有一定的语言表达、文字书写、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具有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以上,或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3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考生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两次成绩合计构成,其中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4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60%。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计算。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6日至8月14日(周六、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址:珠光路54号珠光街道办事处四楼402室。
3、报名资料:
(1)考生本人携带网上打印并由本人签名的《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原件和1份复印件。
(2)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3)应聘人员不管是否录用,所交资料不予退回。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具体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具体另行通知。
3、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时间为120分钟。
4、笔试内容:文化基础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等。不提供或推荐任何考试参考用书。
5、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
(四)面试
笔试成绩以及进入面试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通知,入围考生按时参加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能力、协调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处置能力等。
3、面试成绩:面试现场评分、统分。面试满分为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现场将面试成绩告知考生。
4、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如不按时参加面试,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体检
1、面试结束后,从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1:1的比例依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2、由招考单位通知体检对象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的规定执行。
3、原则上考生在招考单位通知体检后三个工作日内将体检报告交到现场报名地点。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招考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并在指定的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
4、对于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从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其他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5、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六)政治审查
1、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考单位负责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进行政治审查。
2、对于政治审查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从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其他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政治审查(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七)公示和聘用
1、政治审查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招考单位负责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越秀区信息网挂网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原则上试用期至少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3、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或在接到聘用通知5个工作日内未能配合办理好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从报考未被聘用的、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四、工资待遇
按照珠光街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执行(不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依法购买“五险一金”。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携带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三)通讯设备和摄影器材等影响考试公正的物品不能带入考场。
(四)本公告由招考单位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3186718;联系人:杨小姐。
受理时间:2019年8月6日至8月14日(周六、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附件: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zhugj1565071891494218.doc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珠光街道办事处
2019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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