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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远安县财政局关于2019年8月招聘1名工程造价类政府雇员的公告

时间:2019-08-06来源:研究生招聘网

根据我县政府投资评审管理工作的需要,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程造价类政府投资评审雇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应、往届大学毕业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有良好的沟通、组织、判断能力,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热爱政府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勤奋敬业。
4.专业要求:土木工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水利水电专业。
5.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本科学历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3.与原单位不能解除聘用合同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实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日至8月9日(工作日8:30-11:30,15:30-17:30)。
2.报名地点:远安县财政局五楼人事股。报名联系电话:0717-3820929,3821902,联系人:宗明寿18986807758
熊艳婕18062987355。
3.报名:报名时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登记照片2张。
4.资格审查: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并发放准考证。
(二)面试方式。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需要的相关业务能力及综合能力素质。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
(三)体检与考察。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组织实施体检和考察工作,并对相关报考资料原件进行复审。
(四)公示公告。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聘用初步人选,报财政局党组审核同意后,对拟聘人选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办理手续。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聘用及待遇
1.聘用:试用期3个月,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待遇:受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工资3000元/月,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按现行政府投资评审政府雇员待遇标准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远安县财政局人事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17—3821902
监督举报电话:0717—3821312(县纪委派出第三纪工委、第三监察分局)
远安县财政局
2019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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