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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金乡县总工会2019年招聘9名劳务派遣人员简章

时间:2019-07-24来源:研究生招聘网

因工作需要,经金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总工会研究,决定委托第三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劳务派遣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职责要求
共招聘工作人员9名,具体招聘条件及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金乡县常住户口;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以及有关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不得应聘;
4、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及应届毕业生,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被行政事业单位开除辞退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5、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专业要求的证书和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实行加分。
加分条件:符合以下条件的应聘者可享受笔试加分,并在现场报名时,一并提交以下佐证材料(超过报名时间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享受加分)。
(1)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笔试成绩加分(初级证书加1分,中级证书加2分);具有报考专业要求证书的人员笔试成绩加分(初级证书加1分,中级证书加2分)。
(2)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每服务满1年,加1分,最高不超过5分。[考生应同时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或劳动(聘用)合同及社保缴费清单或银行(单位)工资清单等足以证明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在政审考察阶段,要对考生的实际工作经历进行复核。考生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应聘资格];有报考专业要求基层工作经历的,每从事相应专业服务满1年加1分,最高不超过5分,与普通基层工作经历不重复加分。
(3)“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
(4)“基层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截止到2019年6月30日,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
三、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9年7月23日—2019年7月25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金乡县工人文化宫一楼职工服务大厅(金山街王杰广场大舞台南侧)
(三)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2019年金乡县总工会招聘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1份;
3、如系在职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录用后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4、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2张。
符合加分条件的一并提供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现场报名与审核确认同时进行,审核确认合格的,缴纳笔试考务费(缴费标准: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发放笔试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地点在金乡县政府网另行通知。未按时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根据报名审核通过人数确定采取直接面试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不指定专门教材。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全部参加面试)。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素质,满分10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每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10分钟。
进入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政审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考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选择岗位(有专业要求的除外)。
五、体检和政审
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政审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体检、政审资格或体检、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经考试、政审、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劳务派遣聘用手续。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相应单位工作。服务年限不低于3年,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每年年底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合同期满,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受聘人员的表现和本人意愿确定是否续签合同。
七、待遇
工资待遇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150%,并交纳五险一金。
八、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中涉及的有关事宜将在“金乡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inxiang.gov.cn/)、“金乡工会”微信公众平台上公布,请应聘人员注意关注相关信息,届时不再电话通知。
咨询电话:6560265,13639442306,13188821730
 2019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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