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央行法制建设,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上级行文件精神及《中国人民银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人民银行灵璧县支行拟按照公开、公正、适度竞争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一)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二)参与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
(三)协助起草、审核、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人民银行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参与有关涉法事务谈判;
(四)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政府信息公开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五)在律师业务范围内进行有关工作事项的调查和调处经济纠纷,代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行政、民事法律事务;
(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二、法律顾问受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三)在所从事的法律实践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且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
(四)严格遵纪守法,未受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五)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身体健康。
三、聘请程序与方式
(一)申请
1.有意应聘的律师事务所须提交相应材料,材料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1)本单位近3年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从业人员概况、开展业务情况、办公场所等;
(2)以往参与政府法律服务的情况,以及代表性的案例;
(3)为我行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方案。
2.事务所推荐的律师须提交个人应聘材料,应聘材料的内容包括以下信息:
(1)个人近3年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学历、职称、获取律师资格的时间,主要执业经历等;
(2)个人的主要诉讼、非诉讼案例和业务专长等;
(3)为人行灵璧县支行提供法律顾问的服务工作细则。
上述应聘材料(一式三份)应于2018年4月23日前送或寄至人民银行灵璧县支行金融服务二部。
(二)评审
人民银行灵璧县支行将组织评审工作,对所有应聘材料进行认真评选,综合考察各应聘律师及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业务专长、相关业绩、顾问服务工作方案等因素,择优确定。
(三)聘任
经评审确定,人民银行灵璧县支行与受聘单位签署合同,合同将明确服务我行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
联系地址:迎宾大道158号(人民银行灵璧县支行)
联系人:崔洲
联系电话:0557-6182707
应聘时请将简历抄送一份到:chinayanjiusheng@126.com,邮件标题:应聘单位名称、姓名、学历、专业、博士研究生招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