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州直机关及事业单位新补充工勤人员实行员额经费管理的意见》(延州编办联发[2012]1号)、《关于州直机关(参公单位)及事业单位实行员额经费管理的新补充工勤人员有关问题的意见》(延州人社联发〔2012〕11号)精神,制定延边州政府驻长春办事处公开招聘实行员额经费管理工勤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凡进必公开、凡进必考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实行员额经费管理工勤内勤岗位1个,人员共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2000年4月1日至1993年4月1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4月1日为准。
6、具体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详见《延边州政府驻长春办事处公开招聘员额管理工勤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现役军人。
4、服务期未满人员。
5、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报名时间、地点及方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法。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30日至4月4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报名地点在长春市朝阳区建政胡同63号,延边州政府驻长春办事处报名。
1、报考人员(委托代理人)报名时,报名需提供下列材料:
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应届毕业生携带学生证、学校证明)及复印件2份;近期(6个月内)1寸同一底片(红底)免冠证明照3张;《延边州政府驻长春办事处公开招聘员额管理工勤人员报考登记表》,登记表可在延边州政府门户网站直接下载。
应聘时请将简历抄送一份到:chinayanjiusheng@126.com,邮件标题:应聘单位名称、姓名、学历、专业、博士研究生招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