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建安中心2018年度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水利部《关于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水人教[2006]231号)精神,现制定中心2018年度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各项规定。
二、组织领导
在中心党委的领导下,由人事处具体负责公开招聘的实施工作,中心纪委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公开招聘岗位、数量、人员条件及待遇
2018年建安中心拟新招聘人员5名,均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统招统分应届毕业生,通过公开招聘方式进行。
(一)公开招聘岗位数量及有关要求
1.综合管理岗位1名。招聘中文、新闻、计算机、行政管理及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北京市常住户口。
2.财务会计岗位1名。招聘会计、财务管理及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北京市常住户口。
3.水利工程稽察监督检查岗位3名。招聘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工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农田水利工程、农业水土工程、水利工程专业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或符合申请办理在京落户的政策;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新进人员待遇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建安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四、实施步骤
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审核
委托水利部人才资源开发中心统一发布招聘信息,统一组织网上报名。建安中心具体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同时参与考试的有关组织实施工作。如果拟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比例不足1:3,则按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如果该岗位只招聘1人,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少于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公共科目考试
委托水利部人才资源开发中心统一组织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素质测试等公共科目的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不带入下一阶段的面试。
(三)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根据公共科目考试结果,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每个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未达到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四)组织面试
由我中心组织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在建安中心。
(五)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面试结果,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每个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六)考察和体检
建安中心人事处负责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对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参照公务员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
(七)拟定录用人员、公示和报批
按照择优原则,经建安中心党委集体研究,拟定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后报部人事司审批。
(八)录用
建安中心人事处为录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录用后,不按时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凡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体检及其它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责任自负。
五、监督管理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科学、规范和有序,我中心接受水利部以及社会各界的公开监督,确保考试、考核和录用工作的公平、公正。
来源:
http://jazx.mwr.gov.cn/tzgg/201802/t20180211_1029987.html
应聘时请将简历抄送一份到:chinayanjiusheng@126.com,邮件标题:应聘单位名称、姓名、学历、专业、博士研究生招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