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巴马瑶族自治县部分重点国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聘资格条件及要求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均可报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原则性强,勤奋敬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有一定的专业基础和任职经历,熟悉经济管理、企业管理、金融业务、财会业务、房地产业、旅游开发、商贸融通、农林开发等工作。
3.了解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具有较强的战略谋划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建设能力、改革创新能力、风险防范能力和市场应变能力。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一般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5岁以下的应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上的可放宽到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
6.近三年年度考核评定为称职(合格)以上。
(二)董事长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招聘对象: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现任科级(或相当科级)及以上干部;⑵现任县级国有企业(含金融机构)负责人(指领导班子成员)或县级以上国有企业(含金融机构)相当科级及以上职务的管理人员。(满足上述2个条件之一即可)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三)总经理、副总经理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招聘对象: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现任股级及以上职务干部(属股级职务的,需任满3年以上);⑵现任县级及以上国有企业(含金融机构)相当股级及以上职务的管理人员(属相当股级职务的,需任满3年以上);⑶现任规模以上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⑷曾有在国有企业(含金融机构)或规模以上企业任中层及以上职务满2年及以上经历。(满足上述4个条件之一即可)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特别说明:以上任职年限和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公告公布之日。以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或以事业单位人员身份参加应聘并任(聘)用的,其组织人事、工资等关系调入所在企业,不再保留其行政级别和公务员、参公、事业人员身份。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招聘范围
1.因个人原因,导致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发生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或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2.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重大弄虚作假行为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限内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企业负责人职务的。
来源:
http://bs.gxrc.com/ds/bs/Article.aspx?ArticleID=91294
应聘时请将简历抄送一份到:chinayanjiusheng@126.com,邮件标题:应聘单位名称、姓名、学历、专业、博士研究生招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