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名(计算机专业)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三、招聘岗位及职责
招聘岗位:编制外聘用制书记员(政府购买服务类)
主要职责:检察技术工作,以及完成检察官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思想过硬,工作态度端正,品行良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检察机关工作纪律,身体健康,自愿从事检察辅助工作。
(二)具体条件
1.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计算机专业;
2.五官端正,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3.工作责任心强,能够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4.身体健康;
5.具有富川户籍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从事检察院书记员工作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
2.报名方式:请报名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自行从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官网http://www.gxfuchuan.jcy.gov.cn,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二份),填写完毕后携带登记表连同其他报名材料到富川检察院政工科现场报名(地址:富川瑶族自治县新建路47号;电话:0774-7888152)。
3.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
(3)户口簿原件;
(4)小2寸免冠彩色近照三张。
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并提供原件核对。报名人员应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
由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通知面试。
(三)面试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仪表仪态和岗位匹配性等。
(四)体检与考察
按面试得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进入体检的人员,由富川检察院政工科统一组织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的相关要求执行。
(五)公示
对拟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在富川检察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期满无异议的,招聘为聘用书记员,试用期为三个月。
(六)聘用
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应当说明并保证未建立其他劳动关系、未签订其他劳动合同,如有隐瞒或欺骗行为情况致使前用人单位追诉的,应承担报考不实的法律责任。
在试用期间发生《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招聘单位有权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原因放弃的,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聘用期限按每年签订。
(七)薪酬待遇及其他
1.工资标准执行全县政府购买服务聘用制人员2300元/月(含个人应交纳“五险”),绩效工资另计,差旅费按在职在编干警补助标准核算。
2.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发放工作制服。
3.单位可以提供职工食堂用餐,费用自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
办公地址:富川瑶族自治县新建路47号检察院办公楼五楼502室
联系电话:0774-7888152
来源:
http://www.gxfuchuan.jcy.gov.cn/news/271.aspx
应聘时请将简历抄送一份到:chinayanjiusheng@126.com,邮件标题:应聘单位名称、姓名、学历、专业、博士研究生招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