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大邑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欠缺的现状,结合司法局工作实际,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辅助人员2名,现将公告发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性质
单位:大邑县司法局
岗位:社区矫正辅助人员
名额:2名(仅限女性)
性质:聘用合同制(编外聘用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自愿从事社区矫正工作;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重听、口吃、色盲和慢性传染病;
4、年龄22周岁至35周岁之间(
5、文化要求:要求国民教育大专以上,熟悉计算机办公应用软件操作。
三、招聘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经初步审查合格后,参加面试。按面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进入政审程序。经政审合格后,进行体检(若政审或体检环节出现空缺,按面试成绩依次补录);体检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从事社区矫正辅助人员工作。
四、考核程序
1、发布公告
时间:2017年6月27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时间:
3.报名地点:大邑县司法局政工科(大邑县晋原镇体育场西路32号2楼政工科第2办公室)。
4.资料审查: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报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及1寸免冠近照3张(含电子版照片)。报名时应聘人员现场填写报名表。
5.资格审查:
6.要求: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若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管理及待遇
(一)管理方式。此次招聘的社区矫正辅助人员由成都市保安服务总公司大邑县分公司负责管理考核,大邑县司法局协作管理。
(二)聘期。签订劳动合同期为2年(含试用期2个月)。
(三)待遇。月工资标准:大专学历为2000元,本科学历为2300元,并按大邑县同类人员标准购买相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由社区矫正辅助人员自行承担。
五、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8211808
大邑县司法局监察室:88291500
咨询电话:88291500联系人:卫虹静
大邑县司法局
来源:
http://www.day.gov.cn/index.php?cid=964&tid=151892
应聘时请将简历抄送一份到:chinayanjiusheng@126.com,邮件标题:应聘单位名称、姓名、学历、专业、博士研究生招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