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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兴宁市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时间:2017-06-19来源:中国研究生招聘网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2017年上半年兴宁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规定;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详见《2017

年上半年兴宁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年龄为1835周岁(即198174日至199974日期间出生)。应届普通

高等学校毕业生可不受年龄限制。退伍军人可放宽至40周岁以内(即197674

以后出生)。个别专业技术岗位确有需要,且具有中级职称的可放宽至45周岁以内

(即197174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可放宽至50周岁以内(即1966

74日以后出生),详见招聘岗位信息。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

在编在职(岗)人员;

(二)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

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三)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

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四)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的人员;

(五)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

的,或参加广东省2014年、2015年、2016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已

聘用人员及违约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

A4纸双面打印,见附件2),《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另附

一张同底大一寸照片;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如未领

到毕业证的提供学校证明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15年、2016年暂缓就业毕业生

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执业

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国有单位在编在职

(岗)人员报考,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服务期满考核合

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广东省统一选聘到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参加

应聘,应在报名时一并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

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有户籍要求的需提供相关人员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

规定时间内交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统一审核(详细报名地址见附件3)。20177

14日上午9:0011:30到原报名地领取笔试准考证。

2、报名时间:2017630日、73日、4日共三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

17:3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届毕业生是指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及2015年、2016年办理暂缓就业手

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报名时,2017年毕业生如未领到毕业证的提供学校证明或

《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15年、2016年暂缓就业毕业生提供《暂缓就业协议》原件及

复印件一份。

22017年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须于20178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

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专业

技术资格(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

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其他佐证材料须于公告发

布日之前取得方予以认可。逾期未能取得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3、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

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

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474日至201774

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

开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

《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报

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并在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

印件。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4、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

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6、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7、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

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

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8、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原则上按1:3以上比例方能开考,高层次专技岗、短缺专业

岗等特殊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经同级政府人力资源部门批准后给予开考。

三、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

(一)根据按岗设考的原则,笔试内容分为教育、卫生和综合三类,即教育类岗位

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教育知识和素养,卫生类岗位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卫生知识和

素养,综合类岗位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公共基础知识和素养。

笔试时间:2017716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全体考生笔试整体情况综合考虑,并

在笔试成绩公布时划定。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

http://hrss.xingning.gov.cn/)公布。

(二)面试

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

选。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3的,按照实际入

围人数进入面试。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在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

户网站(http://hrss.xingning.gov.cn/)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具体面试时

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面试主要对报考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具体

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采取结构化面试或实际操作测试等方式进行。

参加面试的人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复印件及其它证件

无效。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

公布面试成绩。

(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

三位。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

序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在总成绩公布时划定。

四、体检

根据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

依次递补。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

(粤人社发[2010]382号)文件规定由招聘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统一集中组织实

施。应聘教师岗位的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按《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

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执行;其他人员体检标准

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

号)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

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由招聘事业单位或其主

管部门根据工作实际成立考察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主要对拟聘用考察人选政治

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

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是否符合报

考资格条件(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调

档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

[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

历。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

低分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进行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hrss.xingning.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

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在具备候选资格

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

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

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按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关待遇。被聘用人

员必须在聘用单位工作满5年后,方可申请工作调动。

七、相关事宜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为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兴

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凡弄虚作假或报考构成

回避关系的岗位取得聘用资格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年内不得参加兴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举报

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7533263761

(三)本公告由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616

*附件12017年上半年兴宁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xlsx

[28.8KB]

http://hrss.xingning.gov.cn/index.php?c=content&m=download&_id=5943862f0d1637bc6af10457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33.4KB]

http://hrss.xingning.gov.cn/index.php?c=content&m=download&_id=5943862f0d1637bc6af10456

*附件32017年上半年兴宁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地址及电话.xlsx

[12.0KB]

http://hrss.xingning.gov.cn/index.php?c=content&m=download&_id=5943862f0d1637bc6af10455

*附件4: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年版).xls[335.5KB]

http://hrss.xingning.gov.cn/index.php?c=content&m=download&_id=5943862f0d1637bc6af10454

*附件52017年上半年兴宁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doc[53.5KB]

http://hrss.xingning.gov.cn/index.php?c=content&m=download&_id=5943862f0d1637bc6af10453

来源:

http://hrss.xingning.gov.cn/content/detail/5943862f0d1637bc6af10452.html

 

应聘时请将简历抄送一份到:chinayanjiusheng@126.com,邮件标题:应聘单位名称、姓名、学历、专业、博士研究生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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