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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科技厅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14名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17-06-16来源:中国研究生招聘网

根据工作需要,山西省科技厅所属事业单位山西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等6家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共1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30周岁及以下为1986615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1615以后出生);

7、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附件)。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7年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职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7615日为截止日期。

二、报名岗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

三、报名及笔试

报名及笔试由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详见《山西省省直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公告》。

四、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原则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复审时,应聘人员提供毕业证(未领取毕业证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学位证、身份证以及相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到指定地点接受复审。

复审时间及地点在省科技厅网站公布。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五、面试

面试工作在省人社厅的监督指导下由省科技厅组织实施。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面试成绩于当天在省科技厅网站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与考察由省科技厅具体组织实施。

1、体检有关事宜在省科技厅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应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3、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

4、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个人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科技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八、咨询及其他事项

招聘政策咨询和考务等方面的问题可查询山西人事考试网,同时设立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咨询电话:0351-4068010

山西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咨询电话:0351-4040961

山西省产业技术发展研究中心咨询电话:0351-2503343

山西省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咨询电话:0351-4043806

山西省科技厅信息中心咨询电话:0351-4062344-8103

山西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351-4067773

山西省高新技术创业中心咨询电话:0351-7039500

监督电话:0351—4068015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招聘岗位及要求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7615

来源:

http://www.sxinfo.gov.cn/rjc/46191.jhtml

 

应聘时请将简历抄送一份到:chinayanjiusheng@126.com,邮件标题:应聘单位名称、姓名、学历、专业、博士研究生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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