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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1名社区专职工作者简章

时间:2017-06-08来源:中国研究生招聘网

为加强社区基层组织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161名(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宁波大市常住户口,落户截止到2017611日。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3.有志于社区工作,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团队合作的精神,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不含在读学生),截止到2017611日;

5.年龄为24周岁(1993612日及以前出生)至40周岁(1977612日及以后出生),并以30周岁(1987612日零时)为界分为两档,身体健康;

6.附加分条件:(1)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仍为在岗的现鄞州区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且在20111231日前聘任的,笔试成绩加3分;(2)取得全国社会工作师、二级心理咨询师或政工师以上职业资格的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3)取得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三级心理咨询师或助理政工师资格的考生,笔试成绩加3分;(4)具有医生、护士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笔试成绩加2分。附加分不累计。

三、招聘办法

此次招聘分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76129:00-61816: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宁波人才网(http://www.nbrc.com.cn/)首页“考试报名”,选择进入“2017年鄞州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页面,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同时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近期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背景为红色,jpg格式,照片为30k以内,不大于120×1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报名后同时获取报名序号。报考人员须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符合附加分条件的,须于619日前将相关证件电子照片发至QQ邮箱:173568014@qq.com

报名人数低于招聘职位指标3倍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指标(同一镇、街道按性别或年龄段报名的岗位核减掉的职位指标数,可以增加到另一性别或年龄段职位指标)。

(二)资格初审

1.时间:2017619-2017623日。

2.招聘单位将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1.时间:2017769:00-2017789:00

2.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人才网(http://www.nbrc.com.cn/)首页“考试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为201778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一门,考试范围为时事政治、法律、科技、国情国力、计算机基础、语言理解、社区工作、社会组织及社会工作等方面知识。笔试分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笔试分加附加分为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并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3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人才网(http://www.nbrc.com.cn)上公布。同时公布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五)现场资格复审

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携带打印的《鄞州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村官”还须携带区委组织部、所在镇(街道)党(工)委书面证明到鄞州区民政局(地址:鄞州区惠风西路77号)312室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本人未按规定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作放弃面试资格;现场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现场资格复审时间详见宁波人才网公告。

(六)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区民政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招考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如体检对象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从报考同职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

考察对象按招聘职位指标数在体检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自愿放弃考察者或考察不合格者淘汰的,从报考同职位的体检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

(九)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者,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弄虚作假或不服从组织分配者,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不足时,短期内可酌情从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次补录;补录人员的体检、考察由街道(镇)自行组织,报区民政局备案。

聘用以后的有关管理政策和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有关招聘信息可登陆鄞州区民政局网站(http://mzj.nbyz.gov.cn/)和宁波人才网(http://www.nbrc.com.cn/)查询,报考咨询电话:8741953287419533,网上报名事宜咨询电话:8789163783867529

附件:《2017年鄞州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计划表》

宁波市鄞州区城乡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67

2017年鄞州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计划表.doc

来源:

http://news.nbrc.com.cn/sydw/201706/t20170607_98627.html

 

应聘时请将简历抄送一份到:chinayanjiusheng@126.com,邮件标题:应聘单位名称、姓名、学历、专业、博士研究生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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